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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04-09 01:31:00
关于印发《台山市水步镇“五清”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台山市水步镇“五清”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台山市水步镇“五清”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根据上级“五清”专项行动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消除防洪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镇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镇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和江河湖库健康发展,构建侨乡特色平安绿色生态水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在2017年度建设河长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目前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落实长效机制,经镇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严格按照省“五个全”、“四个同步”、“三个时间节点”的部署要求,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治,属地负责的工作格局,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实施办法、有监督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江河湖库保护与管理体系,在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构建侨乡特色生态水网,实现全镇河流水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实现我镇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有力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按照“部门牵头、属地负责、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各村(居)委会统一集中开展“清漂、清淤、清障、清淤、清违、清污”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河道堵塞现象,促进水系相通、水流循环、水质改善,努力实现“河面清洁、河流畅通、生态优美”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各村(居)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江、河(包括内河涌)、水库等水体的“五清”工作任务,于2018年6月底完成总任务的50%,将在2018年底取得 “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全面胜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全面推进河长制“五清”工作,成立“五清”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海华(台山市委常委、工业新城党工委书记、水步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伍礼明(镇长)

成  员:蔡子昂(副镇长)、许炳照(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刘华耀(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刘炳龙(财政所)、杨国认、陈伟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黄奕恺(派出所)、李成业(密冲)、甄达谊(芦霞)、黄雅权(独冈)、叶寿年(冈宁)、李聪祥(联兴)、李协生(荔枝塘)、黄仕谋(下洞)、黄锡祥(甘边)、黄宏艺(灌田)、林卓波(大岭)、李本亨(横塘)、许铁前(步溪)、骆东彬(长塘)、刘健生(乔庆)、刘德胜(天狮坡)、刘福佑(新塘)、雷振坤(井岗)、刘振羡(长坑)、蔡剑波(茅莲)、廖焯欢(罗边)、张健能(水步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炳照同志兼任,办公电话:5455615。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河道五清及日常保洁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书记(主任)亲自抓、生产主任具体抓、村长配合抓。

四、责任分工

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镇主要江、河(包括内河涌)、水库等水体“五清”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

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潭江河、新昌水、公益水(公益水干流及水步水)、水步排洪河、步溪中圳、大岭河、下洞排洪河、白坭井排洪河相应河段开展五清治理工作,相邻村(居)委会相互配合,上下游联合共同管理好河段,确保上述辖区河道水体达标。各村(居)委会是辖区范围内江、河、库等水体五清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河道清污、清障、清淤、清违、清漂等处理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镇城建局、财政所和派出所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我镇河道“五清”工作。

五、具体行动方案及重点

 (一)切实掌握各河段具体情况。为深入了解各河段存在“五清”情况,各级河长要严格执行水步镇河长制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巡河,村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巡河,村级河道保洁员每日至少巡河1次。加强巡河监督同时实地了解清楚辖区河道存在“五清”的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寻找问题症结,对症下药。

(二)各村级河长及保洁员巡河内容。

1.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2.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4.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

5.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6.河道两岸3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等。
    (三)2018年“五清”行动重点

针对2017年的河长制巡河发现各种问题,2018年的“五清”行动具体要解决以下重点问题:

1.“清违”方面:对未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对壅水、阻水严重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原建设单位限期拆除,逾期不清除的,依法按程序强制执行拆除。对影响不大的违章建筑物,责令建设单位限期采取改建或补救措施改正。

2.“清淤”方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中小河流清淤行动来执行。特别是支流淤塞严重的河道要组织实施清淤,保障安全行洪。灵活利用村级耕地保护资金,推进村级河道、渠道清障清淤工作。

3.“清障”方面:增强河道清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尤其是与水争地、与河争道、人为设障等问题,乱堆、乱种缩小江河行洪断面,危及河堤和河床稳定。目前我镇部分河道在河床、河堤种植作物、河床堆放杂物、个别河床有野生杂树河障等情况,要在今次行动中清除。

4.“清漂”方面:“清漂”工作要与开展多年的打捞水浮莲行动结合起来,在原来打捞水浮莲的基础上扩大工作面,涉及到水面上、岸线上所有的漂浮,影响行洪、影响河流水质的杂物垃圾,各村(居)委会要加强管理,按打捞水浮莲工作方案保洁“清漂”辖区河道。

5.“清污”方面:根据上级河长办对各河段的检查,我镇现在有排污口17个,分别位于:新昌水排污口2个,步溪中圳排污口3个,水步水排污口9个,水步排洪河排污口2个,大岭排洪河排污口1个。各(居)村委会要关注排污口的变化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农业生产使用农药过度而污染水质,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对饮食行业做好卫生工作,对饮食店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要密切关注和管理,保证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不能排入河道。

(四)农业污水的处理

1.化肥污染水体。农民为使土壤肥沃,大量盲目使用化肥,不但难以推动农作物增产,反而破坏土壤结构,多余化肥溶水后流入河流引起水体氨氮含量过高,水质变坏。要引导农民多使用有机肥料,解决禽畜粪便处理难题,同时减少耕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农药污染水体。农药使用时,除30-40%被作物吸收处,大部分多余药液进入了水体和土壤,使用含磷等毒性较高的农药会造成水质的磷含量变高,长期接触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要大力推广使用低毒高效环保型农药,防止高毒农药污染水体。

3.养殖场的污染。养殖场的污染主要由畜禽、鱼的排泄物污染水体。我镇在2016年、2017年的水步镇畜禽养殖场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分、关停、整治过程中,经镇、村两级共同努力,全镇共关停1家禁养区养殖场,233家限养区养殖场全部具备“清毒池”、“死畜无害化处理井”、”污水处理池”、“堆粪棚”四个防污硬件设施,才能登记注册,合法合规经营。目前全镇100%的养殖场都已按要求建设好。各村(居)委会要保障辖区内禁养区的养殖场无死灰复燃现象出现和占用河道河床养殖,同时对限养区养殖场加强监督,多做思想工作,必要时河道警长要介入,形成合力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清除不良影响。

另外养殖场鱼塘外排塘水捕鱼,特别是枯水期集中处排会引起河水氨氮超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鱼塘管理,辖区内鱼塘不能集中同一时段干塘排水,排水前要报村镇河长办审批,按计划排水。

六、实施机制

(一)落实问责机制。把监督和考核问责贯彻河长制工作全过程,倒逼各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抓出实效。持续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综合各级河长工作及江河湖库的管护效果开展考核。围绕重点工作,开出督查清单,逐项对标盘点,定期反馈通报,倒逼工作落实。镇纪委要按照既“查事”、又“督人”的要求,对各部门、各村委会河长制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镇人大也要到各村(居)委会实地检查工作,帮助各级找准问题关键,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全镇督查工作实效。

(二)设立奖罚机制。镇政府把河长制“五清”工作纳入年度重大项目,对各部门、各村(居)委会五清治理工作进行审查评定,拟分“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等级,从而进行奖罚,拟将对该项工作纳入村(居)委会年终星级考评。并对治理工作不合格的村(居)居委会进行问责。

 

 

 

 

 

 

 

 

 

 

 

 “清污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镇偷排、漏排现场基本杜绝,完善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

我镇现在有排污口17个,分别位于:新昌水排污口2个,步溪中圳排污口3个,水步水排污口9个,水步排洪河排污口2个,大岭排洪河排污口1个。各村委会关注排污口的变化情况,加大宣传力度,防止农业生产使用农药过度而污染水质,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对饮食行业做好卫生工作,对饮食店的污水进行预处理,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要密切关注和管理,保证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不能排入河道。

农业污水的处理

1.化肥污染水体。农民为使土壤肥沃,大量盲目使用化肥,不但难以推动农作物增产,反而破坏土壤结构,多余化肥溶水后流入河流引起水体氨氮含量过高,水质变坏。要引导农民多使用有机肥料,解决禽畜粪便处理难题,同时减少耕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农药污染水体。农药使用时,除30-40%被作物吸收处,大部分多余药液进入了水体和土壤,使用含磷等毒性较高的农药会造成水质的磷含量变高,长期接触会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要大力推广使用低毒高效环保型农药,防止高毒农药污染水体。

3.养殖场的污染。养殖场的污染主要由畜禽、鱼的排泄物污染水体。我镇在2016年、2017年的水步镇畜禽养殖场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分、关停、整治过程中,经镇、村两级共同努力,全镇共关停1家禁养区养殖场,233家限养区养殖场全部具备“清毒池”、“死畜无害化处理井”、”污水处理池”、“堆粪棚”四个防污硬件设施,才能登记注册,合法合规经营。目前全镇100%的养殖场都已按要求建设好。各村(居)委会要保障辖区内禁养区的养殖场无死灰复燃现象出现和占用河道河床养殖,同时对限养区养殖场加强监督,多做思想工作,必要时河道警长要介入,形成合力共同努力解决问题,清除不良影响。

另外养殖场鱼塘外排塘水捕鱼,特别是枯水期集中处排会引起河水氨氮超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鱼塘管理,辖区内鱼塘不能集中同一时段干塘排水,排水前要报镇河长办审批,按计划排水。

 

 

 

 

 

 

 

 

 

 

清漂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河湖水面无成片漂浮物。

1.我镇已全面清查河湖水面垃圾漂浮情况,并聘请打捞队伍清理打捞包括塑料袋、泡沫箱以及水浮莲等有害水生植物。

2.制定打捞水浮莲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方案落实清理水浮莲工作。

3.建立镇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委会已将各管辖河段发包, 21个村(居)委会共426000元,具体事项、合同已在修订当中,按打捞水浮莲工作方案保洁“清漂”辖区河道。

 

 

 

 

 

 

 

 

 

 

 

清淤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到2018年6月底,基本实现淤积河道清淤疏浚工作。

1.全面清查辖区内河流现状,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清理底泥污染物。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严防二次污染。

2.结合中小河流整治项目开展潭江水、公益水水步段清淤疏浚工作。

 

 

 

 

 

 

 

 

 

 

 

 

 

 

 

 “清障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面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基本实现无行洪阻碍。

1.全面清查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障碍物,清楚河道内倒伏树木、建筑垃圾,阻碍防汛通道的树木、垃圾、弃土、群众种植作物等障碍物,清楚河道内一切养鱼网箱、渔网等阻水设施,清除田间排水沟内预计杂草等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清除责任。加强河道清障行动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理解对障碍物阻碍行洪的严重性,提高其行洪安全意识。

2.结合中小河流整治项目,提高清障工作效率。

 

 

 

 

 

 

 

 

 

 

 

 

 清违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河湖无违章建筑。

1.全面清查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坚持主动自拆与依法强拆相结合,清理、整治河湖范围内各种违规违法生产活动。

2.全面清理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限养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镇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其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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