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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水步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25 17:26:34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水步镇圩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创建卫生城镇,优化人居环境,保障全镇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水步镇圩区范围内,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全镇范围内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二、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热线: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5455720


  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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