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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水步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28 09:59:13 |
广大居民朋友:
3月22日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为确保全镇居民生活用水供水安全,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1、增强节水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充分认识节约用水对促进我镇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如发现水龙头漏水要及时维修,形成“节约用水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的良好风尚。
2、严禁违法用水。偷用自来水灌溉是一种资源浪费行为,更是违法行为,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偷用自来水灌溉及养殖,违者必究。如发现管道破漏、擅自拆除供水设施、私自接驳自来水管道及消防栓等现象请及时向我镇自来水厂举报反映。(服务电话:5455801)。
3、加强用水管理。全镇公共机构要加强对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维护和管理,采取防渗、防漏措施,降低渗漏率,优先使用节水型器具,推广使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努力提高节约用水效率;尽量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约用水措施,降低水的消耗量。
4、养成节水意识。自觉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重复用水的良好习惯;尽量缩短用水时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做到人走水停;做到一水多用,用淘米水浇花,用洗衣服的水打扫卫生、冲刷厕所;用盆盛装水洗菜、洗碗、洗脸、洗衣,注意总结节水小窍门,努力做到厨房节约一盆水,浴室节约一缸水,洗衣节约一桶水。
5、加强节水宣传。开展经常性的节水教育和宣传活动,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对发生在身边的用水浪费现象,要敢于制止,形成互相监督、共同维护、共同节水的良好局面。
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法律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三十五条指出,如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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