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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7-05-18 02:26:12
广海镇开展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广发〔201732

 

广海镇开展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第二十四条“农村的行政村、城市的居民委员会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规定,以及《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印发<关于在我市全面开展村(社区)妇联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台妇字〔2016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村(社区)妇联组织是代表广大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基层群众组织,是向党和政府反映基层妇女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的重要渠道,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村(社区)妇联组织在服务发展大局、服务妇女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建立妇女联合会,扩大基层妇女的代表层面和参与程度,不断增强基层妇女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联系妇女、教育妇女、引领妇女的积极作用。

二、村(社区)妇联组织设置

村(社区)妇联由妇女执行委员会组成,执委名额一般不少于11名,设主席1人,副主席1-2名,任期3年。

三、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

(二)加强与本村(社区)其他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本辖区妇女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村(社区)妇联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代表联系、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四、村(社区)妇联主席任职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具有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正派,并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热爱妇女工作,热心妇女儿童事业,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能紧密联系妇女,能够带领妇女增收致富,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一般由村(社区)“两委”委员兼任。 

有下列行为或现象之一的,不能列为村(社区)妇联主席候选人:

(一)五年内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违法之日起);

(二)五年内受党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或立案正在调查处理的;

(三)从事非法组织活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

(四)长期在外务工生活的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

(五)采取不正当手段选举的;

(六)缺失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村(社区)妇联组织组建程序

(一)第一阶段:成立组织、宣传动员(2017510日至25日)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党委成立村(社区)妇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专职副书记赵荣逸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妇联主席陈兰欢同志和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赵沃权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办、社事办、妇联、各村(社区)党支部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广海镇妇联第十一届执委委员组成,负责领导我镇村(社区)妇联组建工作。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妇女群众充分认识建立村(社区)妇联组织目的、意义,了解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

 3.精心筹备,周密部署。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在充分掌握分析情况基础上,切实做好建立村(社区)妇联的筹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组织选举阶段( 2017525日至625日)

试点安排(65日前):为稳步推进改建工作,依照“先试点,后铺开”分布实施的思路,有组织、有计划的完成我镇村(社区)妇联改建工作。经充分考虑,把广海城社区和鲲鹏村作为改建妇联试点单位,改建工作在65日前完成。期间,镇妇联加强对试点单位妇联改建工作的指导,严格把好选举工作的程序关,协助试点单位做好工作方案、代表名额和执委名额分配工作。

1.推选妇女代表。妇女代表由各村(社区)根据本辖区妇女人口(含户籍不在本村,热心妇女儿童工作的外来人口)为基础确定村(社区)妇女代表名额,代表名额一般为3040,代表由村民小组选举或者自下而上酝酿推荐产生。

2.推选候选人。由各村(社区)党支部推选村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候选人不少于11名,推选村(社区)妇联主席候选人1名,副主席1-2名,报镇妇联批准后,召开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村(社区)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再从执行委员会中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村(社区)妇联主席候选人原则上为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副主席候选人由镇(街)妇联提出建议名单,可采用专职或者兼职的方式推选,具体名单由村(社区)党组织确定。

3.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村(社区)妇联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妇联备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76530日)

1.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村(社区)要把妇联组织建立、代表联系等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检查。

2.完善各项制度。村(社区)妇联要制定并完善妇女代表联系户制度、妇联工作责任制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社区)妇联组织的建立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村(社区)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本村(社区)妇联组织的组建工作,确保本村(社区)妇联组织选举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发扬民主,严肃选举纪律。各村(社区)妇联选举工作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要严格按章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广大妇女在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尊重妇女群众的选择,尊重选举结果。对影响和破坏选举工作,并造成恶劣后果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得当选的,一经查实,应宣布无效,确保整个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三)促进参政议政。镇妇联要做好妇女参政议政宣传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妇联选举工作的指导,依法通过民主选举村(社区)妇联执委会。

 

 

中共台山市广海镇委员会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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