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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广海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8-09 15:12:36 |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经广海镇政府同意,现将《广海镇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落实。
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
广海镇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三防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台风、洪涝、暴雨、滑坡、泥石流等多发的自然灾害发生期间,能做好灾情防御措施,及时安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响应级别
防汛、防风应急响应划分为四个级别: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I级(特别严重)。在接到上级部门的暴雨、台风通知时,镇三防指挥部根据台风强度、降雨量、滑坡程度以及险情的实际情况,决定启动不同级别应急响应。
(一)防汛、防风Ⅳ级应急响应
镇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汛、防风会议,加强三防值班,密切注意汛情、热带气旋动向,通知村(社区)、驻点做好防汛、防御热带气旋的准备。
(二)防汛、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Ⅲ级应急预案,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组织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汛、防风会议,部署防汛、防风工作;各驻点领导、干部下乡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三)防汛、防风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Ⅱ级抢险应急预案,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召开镇三防指挥机构成员单位防暴雨、防台会议,进行防暴雨、防台风紧急会商。所有村(社区)、驻点干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驻点干部驻守防汛、防风第一线,指导村(社区)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四)防汛、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防汛、防风Ⅰ级抢险应急预案,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防御、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强暴雨、强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防强暴雨、防强台风、转移人员和抢险救灾工作;所有村(社区)、驻点干部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各驻点干部驻守防强暴雨、防强台风第一线,指导村(社区)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五)暴雨气象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橙色暴雨预警生效期间,镇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坐镇指挥。红色暴雨预警生效期间,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指挥,镇分管三防、应急、规建、城管、渔船、水利、旅游的领导到各分管一线指导,其他分管领导不得离开广海镇范围,各村(社区)书记带班值守,其他村干部待命,不得离开广海镇范围。
二、转移安置制度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镇村分级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的转移安置领导机制,各村(社区)及三防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明确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把救人放在首位,共同完成转移安置任务。
坚持“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分散安置:根据灾情,组织转移到相应的安置户安置。集中安置:根据灾情,组织转移到各村级避护场所或镇应急避护中心统一安置。妥善解决安置群众的衣食住问题。
(二)转移安置对象
转移安置对象是指因台风、洪涝、暴雨、滑坡、泥石流等多发的自然灾害来袭时,预计受到威胁或正在受到威胁的人民群众。
我镇转移安置对象主要包括:危房住户、削坡建房住户、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户、低洼内涝黑点住户、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咸围和鱼塘养殖人员、近海作业人员、渔船及自用船舶人员、建设工地作业人员、山林伐木人员、水利设施工作人员、水电站工作人员、旅游景区游客、受灾企业员工、其他受灾害威胁人群等。
(三)职责分工
1.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镇转移安置应急预案,组织各单位编制安置转移对象名册。
负责协调指挥各村(社区)、各部门转移安置工作,保障三防指令上传下达,及时通报水情、雨情、风情、灾情,负责汇总报送三防信息。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非煤矿山停产、停工,协助转移安置并做好登记。
2.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救援力量和物资,负责后勤保障安排,应急车辆调配,召集召开三防工作会议。
3.各村(社区)、驻点直联工作组:
负责制定本村(居)转移安置应急预案,编制负责转移的对象名册,制定联系到村、定点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案,报镇应急办备案,及时动态更新辖区有关信息。
负责各村级避护场所安置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安置群众的衣食住问题。
负责转移安置本辖区内危房住户、削坡建房住户、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住户、低洼内涝黑点住户、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特殊人群。
负责转移安置本辖区内户外养殖人员,包括滩涂养殖人员、河塘水库养殖人员、禽畜养殖人员等由属地村负责转移安置。
负责转移安置本辖区内近海作业人员,包括蚝排作业人员、渔排作业人员、近海捕鱼人员等。
负责通知本辖区内持牌渔船及自用船舶船主回港避风上岸,落实防汛防风措施。
负责转移安置本辖区内建设工地作业人员,拆除工地危险排栅。
负责转移安置本辖区内山林伐木人员。
转移安置其他受灾害威胁人群。
4.农业农村办公室(农综服务中心):
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及时转移镇管水利设施工作人员。
调度镇属水库排洪、各水闸启闭,了解镇属地范围水库情况。
指导各村转移安置山林伐木人员,具体由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负责。
5.规划建设办公室:
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地区实施交通管制,疏散周边人员,负责转移安置镇管理的建设工地作业人员。
6.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通知全镇范围企业、餐厅、酒店停业,协助转移安置受灾企业员工并做好登记。
7.财政所:
负责灾情防御及救灾工作的各项资金、费用的安排及支出。
8.广海中学、广海中心小学等学校和幼儿园:
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通知组织全镇范围学校停课、停工,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职工。
9.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镇应急避护中心安置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安置群众的衣食住问题。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通知全镇范围旅游景点、协助转移安置受灾游客并做好登记。
10.镇武装部、交警中队、派出所、消防救援站:
配合镇政府组织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服从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出现险情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
对多次劝喻拒绝转移安置的人员,根据灾情和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强制措施带离危险地区。
11.供销社:
储备应急救援抢险物资,在发生灾情时负责提供食物、饮用水、衣物、汽油柴油、麻袋、沙包、木桩等应急物资。
三.应急抢险救灾:
为确保发生台风、暴雨发生河堤海堤水毁、山泥滑坡、房屋倒塌、公路桥梁损毁等自然灾害时,能有效迅速抢险救灾,成立六个功能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朱光现
副组长:袁瑞明
组 员: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发放应急物资和及时掌握灾情,指导相关部门和村(社区)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负责了解、收集人员物资应急转移及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 陆华岳
副组长: 陈文辉
组 员: 规划建设办公室人员、农业农村办公室人员、自然资源所人员、消防救援站人员、供电所人员、电信支局人员、各村(社区)工作人员、镇应急分队队员
工作职责:负责制订抗灾抢险方案、水毁工程抢修计划、抢险(修)技术指导;组织受灾群众和重要物资应急安全转移;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
(3)社会维稳组
组 长:梁国华
副组长:曾学军
组 员: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派出所人员、司法所人员、公共服务办公室人员、人大办公室人员、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社会治安保卫工作,打击犯罪分子破坏活动,维持社会稳定。对救灾现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一切机动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抢险车除外)进入现场,对受灾群众的疏散进行引导;必要时协助工程抢险组征用救灾物资、征用抢险交通用车等。
(4)医疗卫生组:
组 长:曹年夫
副组长:曹雄卫
组 员:公共服务办公室人员、广海卫生院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医疗救护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信息舆情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清红
副组长:钟秀珍
组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财政所人员、公共服务办公室人员、供销社人员、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信息宣传发布和关注辖区舆情,防汛防台工作人员生活保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集体临时安置受灾群众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四、三防值班制度
(一)防汛期间镇级值班
镇政府设立三防值班室,进入防汛期后,镇级值班系统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日安排值班领导2人同时带班,由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值班室值班员2人,分2班不间断值守。
值班领导必须了解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知悉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程序和方法,能及时正确处置紧急情况,值班领导应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值班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员职责,熟悉“接警、报告、传达、跟踪”等程序,熟练使用值班设施,做好应急信息登记,及时汇报值班领导,通知相关应急人员,配合值班领导处置跟踪紧急情况。
(二)防汛期间村级值班
非应急响应生效期间:
各村(社区)在非应急响应生效期间可不安排人员驻守村(社区)值班,但要保证有2名干部留守村辖区范围内。村干部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险情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镇三防指挥部根据本地区降雨量以及险情的实际情况,实施临时值班要求的,各村(社区)必须按照执行。
Ⅳ级应急响应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
各村(社区)安排人员驻守村(社区)值班,包括生效期间的夜班,其他村干部待命,不得离开镇范围,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险情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Ⅲ级应急响应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
各村(社区)安排人员驻守村(社区)值班,包括生效期间的夜班,每班至少有2人,村(社区)书记带班值守,其他村干部待命,不得离开村辖区范围,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险情能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Ⅱ、Ⅰ级应急响应生效期间:
所有村(社区)干部取消周末、假期休息,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驻点领导干部驻守防风防汛第一线,指导村(社区)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人员转移安置和救灾抢险工作。
五、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内容
1.一般统计信息包括:
防御措施情况、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安置情况、灾情统计情况(农田、水利、危房受损受浸等)以及上级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2.突发紧急信息包括:
人员伤亡、村庄受浸、房屋倒塌、停水停电、水利工程损毁、道路桥梁损毁等突发紧急情况,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紧急事件均要第一时间报送。
(二)信息报送程序、时间和方式
1.一般统计信息报送
应急响应启动期间,各村(社区)、驻点直联工作组分别指定一名专职信息报送员,负责辖区的统计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员一般不安排外出防汛防风,确保能迅速做好灾情汇总、损失核算,信息报送需经各村(社区)书记审核后,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报送镇三防指挥部汇总。镇其他部门需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统计信息的,需由镇三防指挥部核对保持一致后才能上报。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驻点领导组长、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各信息报送员要保持“一键通”登陆在线,确保随时正常连线。
2.突发紧急信息报送
在突发紧急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时,信息报送由驻点领导和村(社区)书记在第一时间亲自向镇三防指挥部汇报,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再补报文字材料。情况尚不清楚、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先报告初步所掌握的基本情况,再根据灾情发展和对情况了解的深入,进行后续跟踪报送,直至灾情处理完毕。
为统一信息报送口径,突发紧急事件统一由镇党政办公室汇总报镇主要领导分析研究,村级不能擅自越级汇报和续报,镇其他办公室需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的,要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上报。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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