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海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广海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3-27 16:02:30 |
为助力广东“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筑牢生态绿色屏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3月6日起,广海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清漂”专项行动,对河湖存在的漂浮垃圾、水浮莲等进行全面清理。
早谋划,齐颂“清漂”前奏曲。在专项行动前,镇河长办公室利用工作群,转发《江门市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工作规范》、《台山市2023年第一次“清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组织逾40人次学习,重申河长制工作要点。同时,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积极性,组织各村(社区)下实地调查,统计“清漂”需求,量化具体工作任务
下功夫,唱响“清漂”进行曲。本次“清漂”行动清理河流共12条,长度约17.28千米,清理河流面积约1.08平方千米。共投入行动经费约3.5万元,出动工作人员120人次,大型机钩机4台次,运输车辆16台次。共清理漂浮物70吨,其中清理漂浮垃圾38吨,清理水浮莲32吨。基本实现全镇范围内无成片垃圾漂浮物,全镇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强宣传,弹好“清漂”协奏曲。河道保洁,人人有责。为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我镇将加强宣传,通过“云端宣传”延伸宣传广度,利用线上宣传传播效率高、群众关注多的特点,联合各村(社区)建立三级河道保洁宣传体系,运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增强群众互动性。同时,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活动,定期开展河道保洁,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来源:广海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河道清理前后对比
入户宣传河道保洁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