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海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广海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7-15 08:51:10
【广海镇】重拳出击!广海派出所打击整治非法改装摩托车行为

        今年以来,广海镇陆续有群众反映深夜摩托车“炸街”,发出的巨大噪音影响休息,广海派出所主动作为开展整治行动。

117e7cef106b03e84f31efb78cb6f5c.jpg

        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为还广大居民群众一个清净安宁的居住环境,广海派出所响应民生诉求,联合广海交警中队,迅速召开整治非法改装摩托车工作会议,敲定行动方案,部署充足警力,不间断对辖区内“炸街”摩托车开展雷霆整治。

IMG_20021031_210746.jpg

        今年以来,广海派出所联合广海交警中队在人流密集处加强巡逻,在海滨北路、解放路、渔人码头祥兴海岸楼盘等地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将驾驶人和车辆带到路边安全地带,对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检查,在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的同时,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宣传教育,签署承诺书,有效遏制非法改装车违法行为,并对无人认领车辆实施拖车。经统计,截至6月,共查处非法改装摩托车23辆。

微信图片_20220708105751.jpg微信图片_202207081057511.jpg

        广海派出所在所长曾学军带领下,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牢记公安工作四句话十六字方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为民宗,把辖区内群众利益和安全放在首位,主动作为、效果显著,得到广海镇委、镇政府的肯定以及广大群众的认可。曾学军同志表示,广海派出所作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广东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更要守住这份荣誉,弘扬光荣传统,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后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以强大的工作合力持续打击整治非法改装摩托车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待。(来源:广海镇党政综合办)


        法律知多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行为,同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需对车主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对其进教育,并责令其拆除改装部位,恢复原车形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