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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海镇 生成日期: 2022-03-04 08:54:44
清明期间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

        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广海镇群众素有在农历二月初二至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的习俗,加上近期气温回暖,正值踏青出游的高峰期,我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为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安全,广海镇人民政府特致信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一、防控疫情,减少聚集。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当前疫情防控硬仗尚未取得全胜,应提高警惕,暂停聚集祭扫活动。不要到山林、公墓现场祭拜,提倡通过网络扫墓、家庭分散追思等方式,寄托对逝者的思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和疫情反弹。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请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以敬献鲜花丝带、植树缅怀、网络祭扫等生态祭扫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各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路口均设有森林防火检查站,收缴火种、纸钱和鞭炮等易燃易爆品,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支持、配合。

           三、遵纪守规,谨慎用火。当前,我市仍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禁火令,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切勿掉以轻心。广大人民群众要作文明祭扫的榜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让森林防火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

        五、森林防火,你我同行。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人不要在野外玩火,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严防失火烧山。如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12119或5311503、5311011)。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和病毒传播隐患,营造和维护我们文明、安定和幸福的社会环境。



台山市广海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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