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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都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11 15:36:45 |
机构职能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档案地方志、接待、对外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承办人大的会务工作。负责镇人大会议及人大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代表联系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述职和接访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加强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的党建工作。负责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党员干部教育、服务与管理以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统筹村(社区)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基层自治,完善村(社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协商规则,推动村(居)务公开,监督村(社区)开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推进落实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服务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不占机构限额。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和镇纪委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科技创新、工业信息化、市场监管协调、国防动员等职责,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项目建设、税收落地及相关经济服务等工作的跟踪推进和督促落实。负责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统筹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特色文旅项目、商贸楼宇、总部经济等招商引资和产业促进工作,负责推动园区、基地、孵化器、创新创业载体和产业链、产业集群建设。承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责。负责辖区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民政、教育、公共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一战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帮扶救助、退役军人事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推进数字政府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做好县级赋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承担镇权责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健全完善镇权责清单,深化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党群服务、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基层民主政治和基层政权建设有关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政府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综合网格等工作。负责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维稳事件。负责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落实基层综合治理责任制,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动员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负责加强社会面管理和外来人口管理。负责网格化和网格员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辖区“三防”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副科级,不占机构限额。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职权调整事项目录,在辖区范围内依法行使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整合镇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联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与县级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村镇建设、村庄整治、危房改造、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协调推进“三旧”改造,配合加快城市更新工作。做好农民建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日常运作,协助做好涉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矛盾化解。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职责,负责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的组织实施、跟踪督查工作,负责治理污染设施运转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配合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水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卫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气象、农业市场信息服务、河长制、林长制、绿美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做好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承担农业技术、农业科技、农业机械的引进和推广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协助做好“三防”和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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