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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都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01-18 17:25:23 |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习俗,但不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音和雾霾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在此,我们向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居民应到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购买,并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使用说明进行燃放。
二、居民应到指定的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详见附表),不得在禁放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都斛圩的圩镇范围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
三、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必须进行合理选择。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油漆罐站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或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周边进行烟花爆竹的燃放。
四、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下水道、排污管道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得在深夜燃放烟花爆竹,影响他人休息。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家长或其他成年监护人陪同看护。
六、烟花爆竹买回家后,应选择没有热源、火源、电源和其他不能引起烟花爆竹自燃的地方妥善存放。
居民朋友们,都斛是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我们的倡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配合支持,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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