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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7-13 17:54:57
都斛镇关于依法清除违法用海设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鉴于目前都斛镇海域存在未经依法许可擅自占用海域设置蚝排桩架、浮排等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台山市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现就都斛镇辖区海域违法养殖用海设施进行清理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都斛镇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8月11日、9月17日分别发出两次清理整治公告,要求各养殖户对其所有的设施自行清理。2022年1月7日开始,台山市组织开展违法用海专项整治行动,但违法养殖用海情况仍有发生。因此,从2022年7月18日起,对都斛镇辖区内所有未自行清理的违法养殖用海设施依法清除(重点打击区域为下图蓝色标注范围所示)。


31.jpg

▲台山市都斛镇海域整治范围图


  二、依法清除违法用海养殖设施期间,任何人不得阻碍清拆违法养殖设施行为。如有违法阻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如有不清楚的,请前往台山市都斛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查询。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50-5587262(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0750-5585361(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0750-5256713(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都斛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


附件:关于依法清除违法用海设施备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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