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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1-12-20 09:07:57
都斛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

都斛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新农保工作,实现新农保全镇全覆盖工作目标,按照《江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江府办函[2010]311号)和《台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台府办 [2011]13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加快建立与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农保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努力打造农民满意的民生工程。

(二)基本思路

1.加快步伐,先行先试。根据台山市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我镇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工作步伐,力争2011年末我镇45周岁以上和 60岁周岁以上农村户籍人口新农保覆盖率分别达到市要求的70% 90%

2.建立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实施。做好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需求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列入镇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拓宽新农保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形成个人、政府、社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新农保资金的新格局。

3.着力构建政策、责任、服务、信息四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结合我镇实际,根据上级有关新农保政策的基础上,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成立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新农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镇、村两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快建立我镇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全镇有农村户籍人口42937人,其中16周岁以上农民17037人,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14000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11900人。

全镇新农保全覆盖的主要目标是:2011年,全镇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覆盖率达90%以上;其中利用社会募集的慈善资金优先解决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贫困村60周岁以上老人的参保问题。45周岁以上农民的覆盖率达到70%,并积极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具体目标:2011年,全镇新农保覆盖率达100%,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达到10000人,45周岁以上中年农民参保人数达到130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要求。

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社会事务工作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经济办、派出所、社事办、农业办、计生办、财政所、组织组、劳动站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都斛镇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新农保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政策和检查、督导,形成政府领导、社事办主管、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对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新农保政策,建立促进农民积极参保的激励机制。

(二)落实财政资金,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启动。

镇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土地出让金补助农民参保政策,积极探索将国有资产收益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补充新农保基金的可行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资助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参保,进一步拓宽新农保资金筹集渠道。

(三)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并采取政策宣讲、印发宣传单张、张贴标语、向农民群体深入宣传农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保。同时要通过宣传,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新农保工作的良好氛围,鼓励年轻子女为父母缴费和社会各界资助家乡困难老人参保,多渠道筹集新农保资金。

 

 

(四)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建立健全新农保内控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公布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新农保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镇政府以及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新农保基金的监督检查。

四、2011年新农保工作安排

(一)20113月,出台新农保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台山市新农保领导小组备案。

(二)20114月底前,全面建立镇、村二级新农保经办服务网络。

(三)20115月底前,组织新农保经办服务人员和镇负责新农保工作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行政村负责人开展新农保政策业务轮训。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

(四)20119月底前,召开全面实施新农保动员大会,下达新农保工作目标任务,并推广试点镇、村经验,全面开展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农民参保登记。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系统。

(五)201110月底前,各镇、村统一组织农民缴费、收集农民确认的参保登记表,基层经办服务机构和邮政服务窗口将缴费参保农民资料录入信息系统。

(六)201111-12月,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养老待遇,努力实现全市基本全覆盖工作目标。

来源:都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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