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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1-12-20 09:07:25
都斛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都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维护农村集体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村、组的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强化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保持农村集体 “三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五权”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着力加强村、组财务收支、集体建设工程和生产承包合同的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提高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资”规范管理,落实规范有序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体系,打造长效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村、组集体“三资”管理达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监管到位、制度完善、运行规范、节本增效,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新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实惠。
    三、成立机构
    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黄新强任组长、镇长蔡连喜任常务副组长、镇主管领导麦伟东、镇纪委书记周艳艳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组织组、农办、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镇纪委、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经管站、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邝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其成员由党支书、主任、副主任、文书(财会站长)、出纳员、民主理财监督小组长组成,建立层级责任制。
    四、工作责任
    完成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必须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具体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黄新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镇纪委负责牵头部署和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镇农办和经管站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党政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组织组负责组织工作;财政所负责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规划建设办负责农村集体建筑评估登记;社会事务办负责村委会、村小组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国土所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林业站负责林业管理工作;农办负责海滩管理工作;司法所负责法律条文审核工作;经管站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综治办负责调解社会矛盾工作。以上相关部门发挥自身职能,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本分工作,各村(居)委会建立层级责任制。
    五、方法步骤
    从8月开始,至10月底全面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阶段(8月20日—9月5日)
    1、统一思想。由镇委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动员会,镇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全面部署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
    2、组织学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本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三资”规范管理工作。
    3、加强培训。组织相关基层站所,村(居)委会“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务公开和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以及镇驻村干部举办业务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法规,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管好“三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5日—9月25日)
    组织镇属有关部门和各村财务人员,对村、组集体“三资”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要充分利用今年村(居)委会“两委”换届的审计结果,重点清理村、组集体资金、债权债务、生产承包合同、财务收支、在建基建项目、集体资产和现有资源等。在彻底清理的基础上,建立“三资”管理台账,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清查结果要公开,做到村“两委”班子清楚,镇属有关部门清楚,并接受本村、本组的村民公开监督。
    调查摸底将向各村委会发放调查表,请各村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如实填好调查表,并于10月1日前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甄伟杰。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月25日—10月20日)
    根据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现行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重申继续执行;对尚未建立完善的,要有针对性地拾遗补缺,力求使监管制度覆盖集体“三资”运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善于创新,注重实效,既有利于民主监督,又要适应发展需要,建立一套适合本镇实际的“三资”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镇、村、组三级“三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晰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重点是集体资金及财务管理、资产资源处置办法、生产承包合同、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村组经济合作组织章程等。三是明确运行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包括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村务财务公开、集体“三资”处置民主议事规则、经济责任审计和述职述廉等。四是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制定本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定期对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认真,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村、组或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村、组实行通报,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按照“有领导机制、有责任机制、有约束机制、有管理机制、有考核机制”的“五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通报全镇,并作为今年镇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其抓紧整改,确保规范“三资”管理工作实施到位。验收总结后,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转入常态运作。
    六、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对这次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工作,把它与化解基层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狠抓工作落实。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镇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制定本镇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有领导挂帅、有专人负责。
    二要加强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提出解决意见。同时,还要对全镇的工作进度进行统计汇总。在第四阶段组织工作验收和进行工作总结。
    三要稳妥推进。制度建设是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此项工作中,我们要立足于当前与今后,立足于建立健全一套适合本地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对一些有争议、一时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可暂时搁置,择机解决。
    四要常抓不懈。集体“三资”规范管理能否收到实效,关键在于规范后的制度体系能否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全镇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要督促有关单位和村、组抓好日常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要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保证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适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需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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