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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7-07 09:12:46
都斛镇“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高层住宅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治理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台山市消安委统一部署,都斛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镇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在全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车通道100%划线管理、障碍物100%清除、占用行为杜绝发生,各类疏散通道100%规范畅通,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行动重点

  (一)单位和住宅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17)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二)镇辖区内老旧小区参考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消防车通道上禁止设置停车泊位、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禁止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存在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的情况。

  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

  (六)单位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无堵塞、锁闭、违章搭建等情况。

  (七)单位场所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检查疏散通道。

  (八)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实施处罚。

  (九)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

  三、行动措施及分工

  )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

  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高层住宅小区管理使用单位,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清理消防车通道上可移动障碍物。(镇城建局牵头,消防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

  1.续开展小档口、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集中整治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装修、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镇消防办牵头,派出所、城建局、卫计局等部门配合)

  2.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镇城建局牵头,派出所、消防办等部门配合)

  (三)集中开展宣传工作

  辖区内每个住宅区每栋楼,应至少张贴一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的提示或海报(镇消防办牵头,都斛圩社区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充分认识做好畅通消防通道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组织专门力量,对行动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攻坚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全过程监督及管理。进一步明确镇有关部门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消防通道畅通治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跟踪问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成立工作督查组,组织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全面掌握,加强报送。行动期间,有关部门单位要跟踪掌握、及时收集汇总,工作中好的做法请随时报送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063,邮箱:tsdhx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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