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山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二),您都记下了吗?_工作动态_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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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都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16:51:22 |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个城市社会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体现,是目前评价区域整体食品安全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是一项服务发展、惠及民生的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来收获这些知识点吧!
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有哪些?
答: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范围为副省级城市、设区市以及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县)。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怎样评价认定的?
答: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工作由国务院食安办牵头部署并组织,每3年为一个周期,包括省级推荐、城市创建、省级初评、国家验收等4个环节。获得命名的城市每3年复审一次。
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的是什么?
答: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4.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答:主要通过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等开展宣传。
5.广大市民如何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答: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习惯(比如到证照齐全、干净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适量点餐,购买食品养成看包装、看日期、索票据的习惯,接收外卖时查看“食安封签”,抵制过期、“三无”产品等)。
如果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及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局及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
来源: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都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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