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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12 20:13:32
都斛镇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上旬至10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 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2年11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分别向我镇党委、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反馈,指出我镇党委存在3个方面9类问题,涉及13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镇党委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我镇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各项有力整改措施,推动我镇党委全面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2022年11月16日,巡察发现问题13个,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整改,已完成整改事项13个。现将具体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工作

  都斛镇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牢牢抓在手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结合都斛镇实际,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都斛镇党委于11月16日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整改方案,11月23日召开巡察工作整改推进会,安排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都斛镇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整改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统筹和督查等。

  (一)制定整改方案,促进问题解决。按照立行立改和分类整改的原则,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坚持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入手,认真梳理具体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切实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反馈情况整改落实责任分解表,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班子成员把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巡察办提出的“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求,明确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落实整改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具体经办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整改办公室报告,遇有政策性的问题或困难,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

  (三)健全制度保障,确保整改有效。坚持教育引导和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坚持标本兼治,从严转变作风。切实用好巡察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严格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

  (一)对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及江门市委、台山市委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不深入问题

  1)学习研究浮于表面。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纳入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镇党委已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都斛镇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中央一号文件重要精神。二是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方式和驻点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的形式,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召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深入学习“三农”工作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1)领导小组形同虚设。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乡村振兴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持续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2022年8月18日在原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人员名单。二是每季度定期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工作部署和经验交流,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深入研究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处理等工作,破解难点重点问题,将每次研究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2023年1月12日召开全镇乡村振兴推进会,研究部署2023年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问题。三是完善对各村(社区)的乡村振兴考核激励机制,健全乡村振兴情况报告制度,每年向镇委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2023年2月21日召开“都斛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层层落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2)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着力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进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红色文化振兴的同频共振,全面奏响富民强村新乐章。二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对各村(社区)的实绩考核项目,分类指导做好台账并报送存档;制定有针对性的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的组织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已定期更新报送2016—2020年精准扶贫产业和资产收益情况登记表,定期更新报送2021—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和资产收益项目情况表,定期更新报送江门市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台账,并草拟制定了《2023年度都斛镇村(社区)“两委”班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方案》。

  3.关于落实“厕所革命”不到位的问题。

  (1)无害化公厕占比低。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直排厕所、简易旱厕等不符合标准厕所清理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如果还没开展的,抓紧时间开工建设。              根据预算估价和建设效果图,联系了施工队去一一整改。 不合格的厕所必须整改到位,确保有三级化粪池、合格的弯头厕具、有洗手的地方、通水通电、粪池尾水接管纳污不能排放到流动水体造成污染,保证“厕所革命”质量。二是根据第三方排查的情况,安排了村委会再次核实,确定我镇需要整改的公厕为98间;安排了第三方公司对我镇需要整改的公厕做预算方案,督促村委会按照预算进行公厕整改。到目前为止,我镇已完成整改公厕46间,其他52间正在有序推进中。我镇将继续督促村委会推进公厕整改,确保“厕所革命”质量。

  2)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确保每间厕所有三级化粪池、合格的弯头厕具、有洗手的地方、通水通电、粪池尾水接管纳污不能排放到流动水体造成污染,保证厕所革命质量。农村公厕的日常保洁列入村委会议事范围并落实管护经费,纳入村庄公共管理。二是相关村委会,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整改。9月30日,丰江村“两委”干部针对个别户厕问题已跟相关村民进行沟通并进行整改;银塘村持续宣传卫生环保意识,引导村民改建合格户厕。镇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联合相关村委会干部到现场了解情况,督促完善排污管道。除此之外,对全镇的排污管道进行巡查,消除臭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厕所轻管理轻绩效。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白石村坑尾无害化公厕中的残疾人坐厕已整改完成,于2022年11月29日正常对外开放。镇政府已聘请广告公司制作公厕制度牌并安装在全镇18个村(居)委会各个公厕上,有制度、有保洁员责任、有保洁记录。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做到有经费、有人员、有监督,保障设施建成后可正常使用,坚决杜绝农村公共厕所锁住不开放。督促各村(社区)做好公厕的日常管护,做好公厕的日常管护,完善管护机制,每个厕所安装制度牌,配备专门的保洁员,加大清理打扫频次,日常确保公厕内外环境卫生,自觉做好清洁维护记录,同时要加强村民文明如厕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对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资金拨付把关不严。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政所全体同志一起学习涉农资金、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做到收有据、支有凭,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财政所已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办公室内部会议,集体学习了《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等,重申财政纪律,加强工程资金管理,确保不再出现违规现象。二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拨付审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明确工程资金支付标准,确保在工程资料完整、真实的情况下再进行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财政制度,严把工程报账资料审核关,严把资金拨付关。              三是财政所加强与各办公室间的沟通协作,严把资料审核关,对于还未竣工但需要先支付部分进度款的工程,要跟规划办核对工程进度及工程量,评估审核后再拨付。

  2)扶贫帮扶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市县两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由上级部门下拨到我镇,用于扶持我镇薄弱村经营性收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镇在使用2021年市县两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向上级部门备案。投资资金使用方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于2021年9月投入镇属企业都斛镇海洋经济发展公司用于建设特色农产品销售体系项目。投资协议要求都斛镇海洋经济发展公司将投资资金用于合法经营项目,合同结束后将投资本金和收益一并返还给镇政府统筹使用。另外,为了避免2018—2020年扶贫帮扶资金出现闲置情况,我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将投资镇属企业都斛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稻+稻+菜”项目,投资资金使用方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向上级部门备案后执行。投资协议要求都斛镇海洋经济发展公司将投资资金用于合法经营项目,合同结束后将投资本金和收益一并返还给镇政府统筹使用。二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专项资金工程从计划、立项、使用、决算进行全程管理。在涉农项目实施完结后组织验收,邀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对涉农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做到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从计划上、项目上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2021年10月21日前我镇已对2021年市县两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资金使用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三是加强对投资镇海洋经济发展公司和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项目监督管理,对项目后续营运工作进行监督,完善相关项目资料,加强资料审查与核实工作。加强对帮扶资金财务管理工作,对相关项目的投入资金、收益进行专账设置、专项核算。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2.关于涉农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在原有地籍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根据“网格化”工作,利用改革机会将各村(居)网格抓紧抓实抓细,摸清各户基本情况,将重点人群信息、疫情防控、应急安全、信访维稳有机结合,提升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效能。二是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宅基地执法机制,与规划、国土等部门通力配合,研究出台我镇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引。已完成外业补充调查及建库70%,项目累计约完成60%,按合同先行支付《台山市都斛镇2022年宅基地摸底调查项目》合同总金额35%,已完成财政所报账。

  3.关于涉乡村振兴债券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不匹配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债券资金管理的风险。抓好账户管理环节,确保资金拨付进三方监管账户中后是安全稳定的,施工方无法自由使用资金,必须层层审批后才能获取资金。 财政所已于2022年12月2日联合规划办的同志召开会议,仔细了解了使用乡村振兴债券资金来实施工程建设的进度情况,明确了4项工程已全部开工。财政所、规划办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斛镇财务管理制度》等,严肃财政纪律,确保不再出现违规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拨付和工程项目建设进度间的关系,杜绝未开工就已先全额拨付资金的行为。财政所重新审查了乡村振兴债券资金拨付时的资料,有政府的支出审批表、合同、发票,财政局的资金支付审批表,财政投资审核中心的同意支付意见等,但是缺乏了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审核,已告知规划办督促施工方保质保量尽快完成工程进度。    

  三是规范债券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要求镇财政所在拨付资金前与规划办核实工程进度,提高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注重各工作环节之间的连续完整和互相监督,把好债券资金支付规范关。加强财政所同规划办的工作联系,正确处理资金拨付和工程建设进度间的关系,规范债券资金支付。

  (三)对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的整改。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说明:

  经核查,对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经办人员对“三重一大”制度了解和认知不到位造成的。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按照上级工程管理制度文件进行,没有考虑到实施前需按照镇“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集体决策。对于“2018—2020年下拨分配到各村的“三清三拆三整治”工程资金未经集体决策”,是由于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解不够深入,误以为工程业主方为村(居)委会,并非人民政府,因此没有进行集体决策。

  下一步,一是将“三重一大”制度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已将“三重一大”制度纳入2023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于2022年12月28日在镇党委(扩大)会议上集中学习了都斛镇“三重一大”制度。二是结合“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采用领导带头宣讲的形式,组织镇党员干部深入了解都斛镇“三重一大”制度。为加深镇干部对都斛镇“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使都斛镇“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于2022年12月29日举办都斛镇财务培训班,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同志作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义的讲话,并由分管财政所的相关同志对具体案例进行了剖析,加强了镇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理解,帮助掌握需要集体决策的情况。

  2.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都斛镇54项乡村振兴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制审核服务未按照规定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购;106个村组“三清三拆三整治”项目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服务未按规定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说明:

  由于当时上级已经把相关资金下拨到我镇,没有相关的详细的资金使用指引,资金使用时限比较短,但项目进度较慢,又急于落实打造特色村,因此直接选择了经验丰富并已进驻中介超市的预结算编制审核服务单位。另外,镇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负责同志对文件精神了解不够深入,对要求通过中介超市选购的规定不清楚,导致未按流程进行选购。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凡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图等中介服务事项时,必须在中介超市进行采购。二是2022年12月26日,针对应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采购服务而未按规定采购问题,镇主要领导及镇纪委对当时镇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督促提醒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共约谈4人次,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三是2023年1月19日,召集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财政所等相关部门讨论工程项目发包问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合法合规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

  3.关于涉农资金使用不当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说明:

  上级部门下拨扶持台山市都斛镇宅基地规范管理试点项目的资金,都斛镇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33号)文件要求,都斛镇是江门市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试点镇,大纲村又是试点村,需开展规范农房建设、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工作,因此,上级支持资金可以安排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印发都斛镇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资金使用方案,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目前我镇正在加快推动该项目的开展,尽快摸清农村宅基地现状,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宅基地分配使用与监督机制,探索研究配套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认定、一户一宅认定等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宅基地示范试点相关工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

  下一步,一是按要求制定都斛镇宅基地及农房管控示范试点工作资金使用方案明细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都斛镇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资金使用。二是举一反三,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检查涉农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使用过程中,利用项目管理权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规定等问题,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从严依法行政。

  4.关于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月16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查,当时规划建造公厕是安装两套洗手盆,后因监管维护工作没有做好,导致只有1套,且已损坏。2022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审核相关制度。2023年1月16日已完成对损坏硬件设施的维护,并补齐2套洗手盆。

  5.关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18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讲解该项问题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有关工程严格按照先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相关资料规范整理后备案备查。

  6.于工程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2年1月16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工程报账规范,项目必须开支实行项目立项制度。二是明确工程建设报账要求并严格执行,要有村民民主议事签名表;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工程设计图纸和预结算方案(要审核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时间);镇政府审查资金批示;工程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验收报告等工程资料。支出凭证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并注明开支用途才能报账,同时做好归档管理。三是对工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学习相关工程报账制度,明确要求,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四是2022年11月1日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学习"三资"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等,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村财务及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工程报账。

  三、严格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整改

  (一)对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对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文件缺乏学习研究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都斛镇党委已督促都斛镇辖下18个村(社区)党组织学习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学习研究“三资”管理政策文件和业务培训,做好学习的内容记录、拍摄学习照片,推进业务学习常态化、长效化,各村(社区)今后将严格执行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文件。

  2.关于个别党组织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1)担当意识不强。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都斛圩居委会提高担当意识,2022年12月20日都斛圩居委会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劝导侵权人停止侵占行为。二是都斛圩居委会联合我镇执法办商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侵占问题。

  (2)主动作为不够。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龙和村党组织主动作为,盘活资产增加收入。因旧学校校舍权属争议较大,龙和村委会已进行多次调解,争取早日厘清权属争议问题,将闲置荒废的学校盘活,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下一步将继续指导龙和村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盘活村级闲置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对于监督机制运行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议事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1)“四议两公开”制度无概念。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督促都斛镇辖下18个村(社区)两委干部深入学习“四议两公开”机制,长期坚持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今后严格按照议事规定执行。二是要求18个村(社区)根据实际制定符合本村(社区)“四议两公开”的细则,凡是村级重大事项、村(社区)公益事业、涉及本村(社区)村(居)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机制落实。三是引导18个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资源,将“四议两公开”的细则、流程在村(社区)公布。

  (2)民主议事程序执行不规范。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18个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及时查漏补缺,提高业务知识和水平,明确民主议事程序标准,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资源发包须经党总支部会议提议、党员大会审议,严格规范执行民主议事程序,注意民主议事留痕,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继续要求“两委”干部尤其出纳加强对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

  2.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民主监管流于形式。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要求18个村(社区)组织学习《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议,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由村支书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开展工作,规范填写相关记录簿。

  经核查,竞丰村开支核酸检测工作餐费实为3400元,因出纳打印失误提供了错误的发票及附表导致金额不符。已更正附上正确的发票和附表。村务监督没有发现该问题。今后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技能培训,强化监督作用,以免出现类似问题。

  经核查,西墩村两笔支出分别属于两项工程。2021年8月9日“拆围墙”由李某负责拆清用现金支付工程款2035.15元。混凝土5000元10立方用于村委会与永庆村路口硬底化。2021年10月31日西墩围墙工程由李某负责不包含拆围墙头费用。拆、建围墙工程负责人报账资料不够清晰,其实前期工程由李某负责完成拆清后再由李某包工、包料后期工程,所以有两次关于围墙工程的支出。2022年12月前完成资料更正,已分清楚是两项工程两份结算。

  经核查,南村村村小组出纳梁某和黄某2020年油补和下村张贴财务公开报表的人工费是油补每月30元,以及张贴换届前村委会的公示和宣传的误工劳务费。南村村自2021年换届以后以杜绝一切工资以外的开支,南村村支书再次召开两委会议,会上要求“两委”干部要增强廉政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民主监督存漏洞。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18个村(社区)按照规定要求将公章交由了监督委员会妥善保管,存放在专门的文件柜,加强民主监督。

  (三)对于集体资金管理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落实资金管理岗位责任不到位。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都斛圩居委会2022年11月24日组织“两委”干部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培训会议,今后财务印鉴由居委会文书设带锁的专柜妥善保管,出纳负责保管账款。

  丰江村委会2022年11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对账款应由出纳管理、财务印鉴由文书保管进行解释说明并落实到位。已落实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等,账款已由出纳管理、财务印鉴已由文书保管。

  我镇加强对“两委”干部的政治教育和业务的培训,提高其政治担当意识和综合素质。

  (2)村财务管理人员“挂名”上岗。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大纲村12月7日已召开“两委”干部和村财务管理会议,对目前财务管理人员“挂名”上岗,存在岗位职责、权限不清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并在会上对村出纳不力方面提出批评并教育,要求认真学习三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应尽责任,发挥强效监督作用。

  金星村已更换出纳人员,由村“两委”干部担任。         

  2.关于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财务开支履行审批程序不严格。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白石村于2022年11月30日已找回相关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一套资料。

  经核查,2021年西墩永庆村公园款项,不是建公园的工程款,是由于上级部门侦测该公园占用部分基本农田的罚款上缴国家款项,因此没有工程资料。已要求西墩村对财务人员加强教育,规范报账资料,明确报账项目,防止出现误会。

  下莘村村关于报账已附上文件,没有违规使用。

  我镇已督促18个村(社区)今后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学习,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好记录存档。

  (2)多支付税金。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白石村2019年修建坑尾水井平整工程和小公园建设工程多支付税金问题,针对白石村2019年修建坑尾水井平整工程和小公园建设工程多支付税金问题,村委会已多次要求施工方退回,目前双方正在协商中,如协商无果,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同时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1月16日村两委干部进行集体学习,吸取教训,规范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对于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的整改。

  1.关于清产核资流于形式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要求各村(社区)将集体的固定资产全部纳入账内核算,并设固定资产登记簿登记,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防止流失;变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做好账务调整。即:加强与镇农办、财政所沟通,有新增固定资产,要及时清算入账,已毁损、报废资产及时按相关程序申报处置,进行账务核销管理。目前18个村(社区)已更新资源性资产登记表,15个村(社区)已更新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今后将保持及时更新。

  2.关于资产资源交易不规范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核查,银塘村村委会因对项目发包制度不熟悉,导致该问题产生。银塘村委会已经深刻认识问题,已督促银塘村委会加强制度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招投标工作制度。2022年12月25日,银塘村委会组织“两委”干部学习资产资源交易规章制度,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

  3.关于租金拖欠严重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核查,金星村被拖欠承包款项目3个,涉及金额已经全部追回。

  经核查,坦塘村为解决租金被拖欠问题,已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欠款承包人黄某支付欠缴租金,但承包人实际未缴纳,等待法律程序处理。另一欠款人李某已缴清所欠款项。

  经核查,古逻村已发律师函至拖欠承包款承包人,催促其还清承包款。

  经核查,拖欠莘村村委会租金的是镇总公司,村支书已与总公司沟通。关于镇总公司拖欠莘村村委会资源发包租金3年的问题说明如下:因莘村村委会于2020年拖欠都斛镇人民政府的市管水库农田灌溉水费,镇总公司为镇属企业,因此莘村村委会与镇总公司的3年租金互相抵消。

  经核查,截至2023年2月,下莘村部分被拖欠租金已经追回,剩下的正催促中,剩余租金继续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形式追缴。

  经督促,竞丰村已联系所在村小组长及驻村律师与他沟通并追缴,日后将重视租金欠缴问题并加强租金管理。

  经核查,西墩村欠租人表示因疫情原因收成及收入不好,暂时欠租实属无奈。经协商,林某欠凤冈村小组租金于2023年6月砍伐桉树前将欠款付清;朱某欠新屋村小组和西墩经济联合社租金于2023年前缴清。若不按协商时间内缴清欠款,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经核查,东坑村于2022年9月通过驻队律师已经发放合同承包款逾期催收函,积极和驻队律师沟通,通过法律途径采取下一步措施。

  经核查,白石村于2022年9月14日已经追回欠款。

  关于村集体追缴拖欠租金款项的问题,我镇已指导18个村(社区)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及时掌握情况确保资产资源不流失。

  4.关于瞒报欠缴承包款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南村村委会进行针对瞒报欠缴承包款问题自查,南村村支书已对责任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核实,该承包人因家庭突发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承包款,经协商于2022年9月一次性缴清承包款。

  5.关于资源发包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核查,发包方大纲村第五、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磐石一、磐石二村当时因对合同发包相关制度认知不清晰,导致未经村民主议事同意的情况下与王某、邓某签订《都斛镇大纲村地字号围田竞得资格转让协议书》,将王某地字号围田竞得权转让给邓某,导致资产资源发包不规范。2022年12月27日我镇副镇长到大纲村对两委干部进行合同发包相关制度知识培训,督促大纲村日后加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办法》学习,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加以改正。

  (五)对于一体推进“三不腐”情况方面的整改。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禁不止的问题。

  (1)违规使用专项经费或集体资金购买服装等。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我镇已对17个村(社区)关于违规使用专项经费或集体资金购买服装等问题进行整改指导,要求17个村(社区)对反馈出的问题进行核查,目前17个村(社区)已清退违规使用的资金。二是要求各村(社区)严格对照《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举一反三,自查是否存在相关违规使用专项经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突击花钱、变相花钱。

  (2)劳务费支出名目多、数额大。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督促莘村村对各项开支的明细进行整理核实,莘村村表示其人口多、任务重,村委会干部难以单独完成而需要额外请人,支出劳务费主要为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我镇告知村支书及相关责任人,今后注意开源节流,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3)奢靡之风仍存在,餐费开支超标准。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核查实,丰江村维修大龙变压器人员共7人,维修天数共4天,但餐费当时以日记账形式记录,发票2230元为7人4天的餐费,人均一天80元。2022年11月18日,为杜绝奢靡之风,丰江村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强调“两委”之间不能存在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2.关于财务管理风险突出的问题。

  (1)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金混用的廉政风险。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东坑村、龙和村、沙冈村、银塘村、园美村等5个经联社规范对库存现金的管理,以上5个村经联社已将库存现金存放于村委会专门保险柜,由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审批后使用,并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学习,强化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已督促大纲村规范库存现金管理,大纲村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两委”干部各村财务人员会议,明确大纲经济联合社的账目归村委会出纳管理,下属各经济合作社的账目由各经济合作社的财务人员管理,两者的账目不能混为一体,并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到位。目前,大纲村已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杜绝资金混用的情况再次出现。

  (2)账实不符。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已督促丰江村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针对银行账单与出纳日记账不一致问题,要求出纳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并从9月份开始进行日记账。二是针对2022年7月28日银行存折余额与会计账面不一致问题,经核查实,2022年7月26日,因饮用水需求,丰江村委会财务站安装一台5级过滤矿物质净水器(净水器免费),安装费290元,出纳当天支付了现金,因文书(负责开具开支审批单)请假,未能及时开具开支审批单;2022年8月16—17日,为迎接国务院人居环境整治大督查,全员清洁卫生两天,出纳人员在小卖部买了一箱矿泉水34元,但事后忘记跟文书说明,未能及时开具开支审批单。以上开支共324元,均未开具开支审批单,导致账目现金账面余额短款情况,已要求丰江村立即整改,今后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继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再次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已督促丰江村针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丰江村已召开“两委”干部会议,对出纳人员进行教育批评,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强化财务意识,丰江村继续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再次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不定期对村委会库存现金进行抽检。                                                  

  (3)库存现金超标。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督促各村(社区)针对库存现金超标问题进行自查,目前所有库存现金超标的村已把超过限额现金存入银行,已要求各村(社区)今后严格执行有关库存现金的规定。

  (4)坐收坐支问题仍然存在。

  完成时限:2023年2月16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经核查,竞丰村由于出纳一人兼任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纳,工作繁多,收到现金未能及时存入账,已于2022年1月26日存回现金,已督促竞丰村规范管理现金。

  丰江村召开了“两委”干部会议对出纳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收到现金不论多少一律存款入账。已督促丰江村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保证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

  南村村2022年11月26日已经将市场承包款存入银行。我镇已督促南村村规范财务管理,每月定期做好集体资金管理,及时存入银行,杜绝现金坐收坐支。

  四、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在市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的整改,都斛镇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推动都斛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镇党委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细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不留余地。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强化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紧盯农村“三资”管理、财务管理、集中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早处理,抓早抓小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5257108;邮政地址:台山市都斛镇建设路68号都斛镇人民政府大院 ;电子邮箱:tssdhzzf@jiangmen.gov.cn,邮政编码:529226。


  中共台山市都斛镇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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