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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都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7-23 16:00:21
【都斛】中共都斛镇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都斛镇党委及辖下古逻村、丰江村、白石村、银塘村、南村村、沙冈村、莘村村、金星村等8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都斛镇党委作了反馈,指出都斛镇党委及辖下古逻村等8个村级党组织存在21个问题。都斛镇党委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4月28日,对巡察组指出的21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情况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2021年2月4日,都斛镇党委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都斛镇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一查摆剖析,制定工作方案。会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动。

  2021年4月1日,都斛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由巡察整改办公室汇报近期整改工作情况,全体班子共同研究整改过程发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压实各领导班子成员整改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落实。

  对巡察反馈的意见,都斛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镇委书记任组长,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办、所、中心负责人和8个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都斛镇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导,要求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

  都斛镇党委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认真安排部署,切实抓好研讨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准备工作,于2021年2月4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委书记代表都斛镇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明确镇领导班子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其他班子成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逐一作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强化跟踪督查,推进整改进度。

  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效落实,都斛镇党委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每周汇报制度,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每周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确保相关责任单位按时上报整改进度和佐证材料,并整理汇总后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落后的问题进行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对“镇党委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仍不实,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方面的问题

  (1)关于镇机关党建工作不够务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仍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约谈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指出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建工作。对机关支部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经核查发现2020年7月15日机关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有党员签到时不慎把名字签到缺席党员栏上,当时出席的党员为33人,会议记录的参会人数与选票数一致。由镇党建办督促机关各支部定期开展党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由于管理不严导致机关党总支委会议记录存在缺漏,目前已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机关总支委和机关支部会议记录。

  二是2021年3月29日,党建办公室分管领导、镇委副书记为党建办全体人员授课,课题为《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做实基础党务工作》。同时,明确《都斛镇建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要求,要求党务干部要做好贯彻落实。

  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都斛镇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统筹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组织力。2021年3月下旬已完成首季度的党建督查,各党支部基本能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2)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就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镇党建办分别约谈了丰江、银塘、金星、莘村、古逻、白石、南村、沙冈的党务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党建工作的做法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镇党建办安排专职人员每季度对各党组织党建情况开展检查,2021年3月下旬已完成2021年首季度对各党组织的党建督查。在4月初安排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到党建办公室跟班学习,熟悉党内有关条例规定和掌握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有关会议记录、发展党员、党员管理等工作。

  三是2021年3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培训班,由市委党校郑立雄同志讲授“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及宝贵经验”,由机关工委梅文辉同志讲授“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提高党建意识。

  四是严格执行《都斛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制度》,通过领导班子每月指导和督查驻点村(社区)的党建工作,提高全镇基层党建水平。

  (3)关于对农村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仍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3月3日至4月1日,镇党建办工作人员分别对银塘、莘村、南村、白石的党建工作人员就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谈话,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再次明确支部发展党员的原则和要求,对其进行教育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2021年3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培训班,由市委党校郑立雄同志讲授课题“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及宝贵经验”;集中培训党建业务知识,由机关工委梅文辉同志讲授“党支部日常党务工作”。

  三是从2021年4月6日起,安排各村(社区)组织委员到镇党建办公室跟班学习,熟悉党内有关条例规定和掌握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有关会议记录、发展党员、党员管理等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由镇党建办安排专人对各村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跟踪指导,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对发展党员各项程序、材料严格审查把关。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仍不足方面的问题

  (1)关于警示教育缺失,“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仍不明显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2月25日,由镇纪检办工作人员检查都斛圩、都阳、古逻等2020年有党员违纪的村级党组织会议记录,对没有针对本村(社区)党员违纪行为进行通报的,督促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增强党性、坚守法纪底线,自觉抵制邪风歪气。

  二是2021年3月18日,镇纪委书记组织新任“两委”干部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通过相关典型案例的解读,加强警示教育。

  (2)关于出国(境)证照管理审批仍不严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镇党建办安排人员对出国(境)记录台账及申请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已收集的护照、通行证进行检查,并要求未上交的人员尽快交到镇党建办进行统一管理。截至2021年4月12日,镇党建办共收集护照61本,港澳通行证共133本(含卡),台湾通行证1本。

  二是镇党建办安排人员对巡察反馈的出国(境)申请审批问题进行检查核实。经查,巡察反馈的情况是由于管理不够严格,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的。镇党建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都斛镇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申请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出国(境)手续的办理。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的,依照市委、市政府规定执行。其他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按照《都斛镇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明确需经所属部门的分管领导、分管组织工作的领导和镇主要领导审批,其中副股及副股以上干部需经镇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加具意见、签名及盖章。“两委”干部、平台专职员因私出国(境)的,参照市出国(境)审批的程序,需由镇驻点领导、镇纪委书记、镇委党群副书记以及镇委书记审批后,才能出国(境)。

  四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镇党建办安排专人专门负责做好全镇出国(境)证照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核查校对,严格落实《都斛镇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审批资料严格把关。

  五是经初步调查,关于某镇干部外出越南没审批材料的问题情况属实,已交由镇纪检部门处理。镇纪委对其未经批准出国(境)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已于3月18日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3.关于财务管理仍不够严格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职责缺失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都斛镇财政所所长一职自2014年起空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重新任命。因目前财政所编制内未有人员符合条件担任财政所所长(正股)职位,为抓紧落实财务管理职责,目前,按照人事任免的相关规定,已完成财政所副所长的推荐任用工作。

  (2)关于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经查,该情况是发放总公司退休人员补贴时,因为部分老人行动不便到银行办理业务,因此直接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在收到巡察组反馈问题后,镇财政所和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与派出所进行总公司退休人员信息核实。并根据要求提前收集好银行账户信息,通知本人或家属日后的退休补贴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截至2021年3月17日,已经对退休职工本人及其子女完成了通知工作。今后将由总公司工作人员定期对退休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对有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与镇财政所进行对接,从而避免大额现金支出,同时确保退休人员能顺利取得退休金。

  (3)关于财务报账手续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财务报账手续问题,分管领导组织镇财政所全体成员再次认真学习了《都斛镇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必须要做到原始凭证入账清晰的要求,明确了今后对于无有效票据的采购及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支出。

  二是严格执行《都斛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履行报账审批制度,明确报销所需资料。加强资金使用审批把关力度,对各种开支报账原始凭证、票据凭证、文件依据等资料加强审核。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核查巡察反馈涉嫌接待超标准的情况。经查是由于接待呈批表中未明确备注当时接待人员中的司机人数以及本单位陪同人员,按照我镇财务制度(都府〔2019〕16号)规定的接待标准120元每人/天,两单接待餐费并未超标准。

  二是镇财政所已经与各办公室加强沟通,明确今后公务接待活动呈批表中必须注明接待人数,并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

  三是由分管公务接待的领导于3月11日组织镇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都斛镇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要求,加强财务知识培训,确保按照接待标准开展接待工作。

  (2)关于无依据发放党员代表误工餐费补贴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发放误工餐费补贴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2020年7月9日举行党代会补选镇委委员,按照大会议程,应安排两餐工作餐,由于2020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禁止群体性聚餐,因此,根据财务制度,按50元每人/餐的标准发放误餐补贴,由各参会人员自行解决就餐问题。

  二是镇财政所全体成员重新学习了都斛镇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今后的工作中,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一律不予支出。自巡察反馈问题之日起,镇财政所加强了支出审批,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支出,今后将继续加强审批工作。

  三是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严禁超标准、无事由的工作餐费开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5.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不及格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村干部任村出纳的规定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月23日,结算中心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有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会上强调经济联合社出纳一定要由“两委”干部兼任的要求。会议再次明确,各村(社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各村(社区)财务人员的人才配备,全镇18个村(社区)按照要求从“两委”干部推选出纳和开票员,另外明确出纳和开票员不得由书记、主任、文书兼任,出纳人员亲自到镇财政结算中心进行报账,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报的要求。如发现到镇来报账的出纳不是村“两委”干部,镇财政部门将不予报账,并通知镇党建办,由镇党建办约谈该村(社区)书记、主任。

  二是3月11日,镇党建办向南村、银塘、古逻、丰江等4个村委会下发“出纳人员登记表”,要求重新报送出纳人员名单,并且明确需是“两委”干部担任的要求。4月1日,南村、银塘、古逻、丰江等4个村委会确认出纳人员名单并上报到镇党建办备案。镇党建办将联合财政部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监督。

  三是2021年3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培训班,集中培训财务业务,由台山市顺富财务管理服务公司苏树文同志讲授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强化了各村(社区)新任干部对农村“三资”管理的认识。

  (2)关于农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明确要求。2月23日,结算中心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会上讲解了村级财务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除劳务费可用开支证明单入账外,日常开支必须用发票入账,规范入账的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根据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镇财政结算中心对出纳员进行“一对一”业务培训,强调购买办公用品报账时要附购物明细,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3月18日,在镇政府三楼召开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邀请台山市顺富会计事务所财务总监,根据我镇财务管理情况、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对全体“两委”干部进行授课,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监管。

  三是统一思想。3月29日,召开镇财政结算中心、“三资”办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会上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村级上报的整改材料,并结合近期各村(社区)出纳员报账的情况进行通报,统一工作人员思想,强调要加强业务学习,要严格把关报账审核,遇到问题多与专业机构市顺富会计事务所进行业务沟通和学习。

  四是发放学习资料。4月9日,镇财政结算部门和“三资”办向各村(社区)发放《江门市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选编》和《江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学习手册,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

  (3)关于村级工程结算报账把关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镇财政部门约谈相关村的书记、主任,强调凡是大额开支的,要履行民主议事和大额审批程序。要求村委会今后要加强财务报账监督工作,禁止违规拆分报账,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同时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二是2月23日,镇财政部门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会上向各村(社区)明确在村内不同地方清淤的工程,只要是同一人施工,都要作为整体工程进行民主议事,并与施工人员签订施工合同;再次向各村(社区)强调工程报账要求,严把报账关,工程报账必须具备民主议事、预算、合同、结算、验收、发票等报账材料方可报账。

  三是2021年3月18日召开“两委”干部培训班,由台山市顺富财务管理服务公司苏树文同志讲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规范农村工程报账手续。根据各村(社区)的具体情况,镇财政结算中心对出纳员进行“一对一”业务培训,强调报账制度要求

  )对“古逻村等8个村级党组织对上轮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村委会重大事项执行“四议两公开”仍不及格的问题。

  关于重大事项仍然不按照规定要求召开“两委”会议和村民民主议事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镇“三资”办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文书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总额开支超1万元的,要进行民主议事,大额开支按照账务制度严格审批,禁止违规拆分报账;专题学习村级民主议事相关规程和要求,村内重大事项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二是2021年3月25日至4月2日,镇公共服务办分批走访约谈各村(社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求认真学习《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正确履行自身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督促村(社区)按照“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执行村级重大事项。

  2.关于“四风”问题仍未整改彻底的问题。

  (1)关于村委会部分餐费超标准或无事由、无就餐人数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村委会餐费支出不规范是因为财务人员的意识不高,没有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标注事由和用餐人数。相关村已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把关,规范报账手续。

  二是针对村委会餐费开支问题,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书记及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并对个别村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明确餐费开支要求:维修项目只能支付劳务费,不能有餐费支出;因工作需要就餐,要注明事由,必须严格按人数、标准执行报账。

  三是镇纪委加强对镇结算中心进行报账制度和报账流程的监督,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再发生。

  (2)关于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没有杜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经查实,该项香烟支出是南村村委会组织适龄青年参加征兵体检时购买,用于分发给参加体检的青年。相关责任人深刻认识到错误。当时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将该笔开支进行报账。二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已作深刻自我批评,南村村书记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鉴,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并严肃告知“两委”干部,坚决不能用公款购买烟酒,报账人员要把好责任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廉政意识。

  二是镇纪委就南村村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对南村村书记、民兵营长、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深刻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加强整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3)关于违规向个人发放征兵奖励金的问题仍在发生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对违规发放征兵奖励金的情况开展核查。经查,根据台山市征兵办2020年1月下发《关于对2019年度征兵工作进行总结讲评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单位可对辖区内征兵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核查发现丰江村委会不规范领取奖励金,多领的奖励金1500元已于2月25日清退。

  二是为确保今后规范使用奖励金,我镇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第十条“在征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都斛镇关于建立征兵工作岗位责任制的通知》,对类似的奖励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发放。

  三是2021年2月24日,镇武装部召开民兵营长会议,针对本次具体问题进行工作通报,确保严格监督征兵奖励发放。对参会的民兵营长,解读《广东省阳光征兵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廉洁征兵思想教育。

  (4)关于清退无依据领取的补贴走过场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根据都斛镇2019年11月20日党委会议通过的《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村干部违规领取津补贴的整治范围、清退对象以及整治内容。其中关于上级单位激励村级组织完成任务的奖励如征兵激励奖、水利工程费奖励等不属于清退范围。经过对2014年以来村委会“两委”干部领取的资金进行全面核查,莘村村上轮巡察反馈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多属于此类,因此经过核查筛选,对符合清退情形的津补贴进行清退。经核查,莘村村有两名村干部需清退2018年春节慰问金,共200元。

  3.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公共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成效低的问题。

  (1)关于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不够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经查,该群众有两处房屋,分别为银塘村一队28巷12号和28巷13号,该群众于2019年10月18日提出其12号房屋侧存在水浸屋问题,当时经银塘村委会实地考察、与当事人面谈,在其屋前成功开通水渠,解决了水浸屋问题。后期,该群众自行对12号房屋侧排水沟高度进行抬高,此时,该处房屋(28巷12号)侧排水沟高度比13号房屋侧排水沟高度高,导致13号房屋排水不畅,存在水沟积水问题。在收到群众反映后,银塘村委会决定对该处整条巷道的排水沟进行重新修整、疏通。2020年12月23日,经镇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考察测量,制定施工方案,已对该房屋所在的巷道排水沟进行疏通维修工程,将长达55米高低不平的排水沟进行修复,该工程已于2020年12月30日完工。该群众对工程效果表示满意。下一步将坚持驻点直联工作制度,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倾听群众意见,加强与广大群众的沟通。

  (2)关于个别村委会无资质经营学前教育问题未落实整改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台山市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20〕83号),莘村幼儿园已经列入《认定为公办性质幼儿园名册》,将由莘村村委会负责管理。莘村村委会将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办好莘村幼儿园。同时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到莘村幼儿园进行常规检查,对硬件设施、师资、消防、卫生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质量。

  关于丰江幼儿园无证经营问题,2021年2月23日,镇人大副主席就该问题约谈丰江村书记,督促抓紧整改。镇政府及村委会多次就丰江幼儿园的问题组织村民、家长开会,明确丰江幼儿园不符合办园条件,整改无效需要关停。但与会村民及家长不同意关停,强烈要求继续开办丰江幼儿园。3月23日,经丰江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民代表要求继续开办,方便村民就近接送。4月6日,幼儿园召开全体家长会议,会议一致通过由家长代表团全权负责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4月29日,家长团以托管中心的名义办理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下一步丰江村委会将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托管中心在环境卫生、日常安全等方面合格达标,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对“本轮巡察‘回头看’新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近年来,金星村委会有干部为达到其生产经营目的,在其承包的金星石场土地周围,采取削树皮加速树木死亡的方式,私自砍伐村集体的松树、桉树等林木10多棵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经调查,金星村委会于2011年3月5日发包金星石场(土名)2亩地给该干部,用于花卉场使用。2017、2018年受台风影响造成树木折断,造成安全隐患,其子为避免安全事故,自行清理林木并零星补种苗木。鉴于自然灾害因素以及张永康及时复绿表现,我镇对该干部父子进行约谈,督促进一步补种苗木,做好复绿工作,要求作为村干部要以身作则,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目前,已补种苗木,复绿效果良好。下一步将通过加强教育,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不松懈,盯紧巡察反馈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确保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紧盯农村“三资”管理、财务管理、集中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早处理,抓早抓小。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进行调整。加强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5257108;邮寄地址:台山市都斛镇建设路68号都斛镇人民政府大院巡察“回头看”整改办公室,邮政编码:529226;电子邮箱:dhjw07505257108@163.com。 



                                                                                                           中共台山市都斛镇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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