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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0-02-03 18:28:12
都斛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都斛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台山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通过加强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创新社会治理,强化队伍建设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1.明确职能定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本镇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快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2.优化公共服务。进一步规范镇、村(社区)“一门式”公共服务管理,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社保、医保、劳动保障、民政、计生、公安、税务等8个服务窗口,完善103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录入。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18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可直接办理事项29项、代办39项、约请办理14项、指导咨询21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农事村办”。

  3.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严格执行《台山市关于取消44项证明事项的通知》(台机编办[2018]25号),对于上级机关取消的证明事项,本单位不再开具和不再以任何方式要求办事人提供,认真开展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兜底规定的清理工作,并对政府自行制定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4.加强综合治理。把法治建设与“平安都斛”建设结合起来,依托联勤指挥中心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共录入网格事件事件数17226宗,办结17226宗,认领数据7087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打击涉黑恶案件13宗,刑事拘留25人,逮捕15人。

  5.落实生态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春季、秋冬季战役行动,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1万吨、禽畜养殖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200吨、塘沟淤泥及漂浮物5150吨。打好水环境保护攻坚战,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正式运行,完成28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开展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整治入河排污口1个,清理漂浮物70吨,清淤河道10.7公里,清理河湖障碍物21处,清理违章建筑物3处。世行贷款农业面源治理项目覆盖17个村委会、123条自然村、5025户农户,治理面积超4万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与广东律客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落实一镇一法律顾问,确保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2.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由党政办、镇法律顾问共同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发。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坚持有件必备、及时报备。

  3.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关于印发都斛镇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的通知》,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坚决执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依权决策原则,党委会议、领导班子会议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保证各项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对安监、消防、卫计、城建等办(局)的委托执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规化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11月排查安全隐患127项,完成整改122项,整改率96.06%。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100%。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制定《都斛镇人大代表履职补助暂行办法》《都斛镇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试行)》《都斛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保障人大工作有章可循,完善镇人大联络室建设,进一步强化人大阵地建设,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今年以来,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都斛“厕所革命”工作、南坑水库水源迁移工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民禁毒”工作、水环境污染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进行视察、座谈,切实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及时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和重点领域信息,定期公布政府文件信息和有关政策解读。在镇政府和各村委会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工作重点、实事工程、结对帮困、财务、人事任免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截至目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政府信息157条。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制度,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1-11月共调处矛盾纠纷77起,成功率达100%,其中符合以案定标准的77起。上半年发放“以案定补”补贴11150元。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中心+”网格化信息平台,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的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干部跟踪制度。1-10月来信来访案件共18宗,办结17宗,办结率94.4%。依托“中心+”信息平台,落实涉军群体、缠访闹访、精神障碍患者、涉邪教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等重点群体管控。今年重点稳控了坦塘坭冲村土地承包权纠纷、丰江龙江四队出嫁女被剥夺分田分红纠纷,解决了湖发区聚福楼小区施工打桩影响周边房屋赔偿问题纠纷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合格率100%。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期,镇、村参与人员200多人。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旁听案件庭审学法活动4人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有关宗教问题政策,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2.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投入8万元将莘村村和白石村共2个休闲广场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广场”。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利用每季度法治讲座和“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实案例“以案释法”19场。以镇义工队为依托,联合团镇委组建了一支以镇干部、驻村律师、教师、医生、社工、企业等为主体的普法志愿队,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修正案》《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等,举办各类主题法治活动28场,普及法治思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个别部门依法行政观念仍需增强,政府干部队伍的整体法律素质仍需提高。二是镇部门是委托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仍需不断完善。三群众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规则。使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决策权,健全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职权行使。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党员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学习力度,提高学习质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继续抓好普法宣传。继续与司法部门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细化条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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