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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斗山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1-29 17:12:11 |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斗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四)上级规定的其他应该公开的情形。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斗山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www.magnetkurs.com/hdjlpt); 电话(0750-521121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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