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斗山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6-12-30 03:22:24 |
斗山镇2016年“三述”工作总结
“三述”工作是贯彻中央纪委、中组部《关于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今年台山市纪委提出的全面开展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三述”活动,实现市县镇村“三述”工作全覆盖的要求。我镇于2014、2015年分别开展了第一批8名和第二批共9名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 “三述”工作,2016年是最后一批的对象共12人进行“三述”,截至目前为止,我镇共完成29名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三述”工作,已实现 “三述”工作全覆盖。
一、宣传发动
根据市纪委“三述”工作意见和我镇“三述”工作方案要求,我镇迅速开展工作,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在“三述”对象所在地区、单位的宣传栏公布“三述”活动时间和目的,以及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地址等信息,公开征求所在地区或单位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对“三述”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
二、召开专题会议
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镇“三述”工作,成立有以镇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三述”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开展“三述”工作,制定《斗山镇2016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责述廉述德工作方案》,于2016年12月12日召开2016年度村(社区)、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责述廉述德专题会议,今年进行现场“三述”的同志一共有12名,分别是斗山派出所所长麦革一同志、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支部书记黄向红同志、斗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张首胡同志、台山市任远中学校长杨勇文同志、斗山教育中心主任雷健生同志、福场村党支部书记伍柱强同志、西乔村党支部书记陈根明同志、大湾村党总支部书记陈国夫同志、中礼村党总支部书记陈周伦同志、曹厚村党支部书记曹炳耀同志、唐美村党总支部书记黄路疆同志、五福村党支部书记陈伟立同志。
连续三年来,共有约250人次参与专题会议,包括了斗山镇党政班子成员、斗山镇纪委班子成员、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基层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三述”对象所在村(社区)驻村镇干部、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在今年的专题会议上,12名“三述”对象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坚持廉洁从政的情况、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述,全体人员对“三述”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最后由镇委书记黄永达同志对“三述”对象进行了点评。
黄永达书记肯定了12名“三述”对象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希望12位同志继续努力,做好所在单位、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榜样,发扬清正廉洁之风。
三、做好反馈工作,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方案,会议后镇“三述”办将民主评议情况、现场“三述”和考评情况汇总并反馈给“三述”对象本人,“三述”对象制定整改方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连续三年的“三述”工作,干部群众给予了肯定,通过开展“三述”活动,有利于强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三述”活动有效地畅通了民主监督渠道,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为巩固成效,我们将再接再厉,下一步,将做到:
(一)纪委将针对基层站所制定的整改方案进行跟进,督促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镇纪委将进一步推进“三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探索更有效的方法,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权力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良好风气。
(文稿: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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