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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芬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59号)和《台山市畜禽养殖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注重县镇村企业联动、建管运行结

合,通过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提前一年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督制度。我镇要严格执行国家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及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我镇按照上级农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采用适合的技术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治理和末端资源化利用。

(二)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我镇要建立规模养殖场统一台账,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健全疏堵结合、多部门联动的养殖污染治理机制,确保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要鼓励中小养殖场(户)优先采用就地就近消纳还田的方式,消纳土地、粪污处理和利用能力不足的中小养殖场(户)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督促采用“公司+农户”模式的养殖企业积极组织、指导和扶持合作农户开展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

(三)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根据《广东省江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及台山市相关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向适养区转移。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在源头减量上推行节水节料、雨污分流等技术模式,在过程控制上推行微生物处理等技术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和养殖规模,推行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和污水肥料化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和“河长制”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将河流域范围内的养殖场优先纳入资源化利用升级整治范围,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横额、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农办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络,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和信息报送。每半年将本镇上半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台山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四、工作程序

(一)摸底调查以村委会为单位,对辖区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养殖场(小区)名单、地址、种类、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等基本信息,分区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

(二)发出通告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方案”的工作要求,由镇发布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告知养殖场(小区)整改的时间进度及有关要求。

(三)明确责任。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落实治理责任:镇(或村委会)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实行一场一策。

(四)信息公示。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路线图,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示范推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督促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对接种植消纳地,配足储液池(罐),明确消纳数量与计划,务必使消纳地具体到村地块与种植类型,确保消纳落地,实现生态消纳。

(六)加强巡查。镇、村两级积极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五、工作步骤

(一)2018228日前完成。将规模养殖场详细数据录入全国畜禽规模养殖信息服务云平台(http://xmy.agri.cn/webcloud/LLogin.aspx,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详细数据录入广东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https://app.gdep.gov.cn/livestock)。

(二)2018520日前完成。制定、公布、上报我镇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并上报畜禽养殖场摸底调查数据。

(三)2018615日前完成。召开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会议,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座谈会动员、张贴标语、发布公告等形式,宣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宣传示范,加快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与养殖场(小区)签订限期完成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承诺书:指导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户建立统一台账,一场一策,制定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

(四)2018630日前完成。将各养殖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整治路线图,时间表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管。

(五)20181231日前完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2%以上。

(六)20191231日前完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七)20201231日前完成。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1231日前,我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台山市端芬镇人民政府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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