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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家大院(即汀江圩华侨建筑群)位于端芬镇大同河畔,于1931年由当地梅姓华侨以及侨眷侨属创建,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院占地面积80亩,108幢二至三层带骑楼的楼房,呈长方形排列,鳞次栉比,整齐划一,中间有40亩专供商贩摆卖商品的市场空地,当时银号、茶楼饭店、华洋杂货等商号一应俱全,俨如一座小方城,故有“梅家大院”之称。
梅家大院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欣赏价值,由于始建之初,其规划设计是业主将各自旅居国的风情和建筑特色融入于中华建筑艺术之中,因而大院的建筑物既表现出欧美国家的建筑风格,又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建筑艺术;虽然每幢楼宇规划整齐,但外型却各异,既领先于当时圩镇的建筑潮流,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年侨乡人民的思想和生活水平;整个大院的每幢建筑物经过了90多年的风雨侵蚀,但原貌保留较为完整。宽阔的广场与四周鳞次栉比、开间大小统一而风格各异的楼房结合,形成一个半封闭的建筑空间,整齐划一的商铺不失鲜明的个性,漫步其间,恍如来到欧洲城市的集市广场。
梅家大院是国内少有的具有相当规模且保存得较好的华侨建筑群。它既是华侨建筑的典型代表和“第一侨乡”的重点标志之一,也是台山市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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