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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三、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四、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七、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八、支部书记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对党建工作负全责。
   九、支部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积极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发展、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党务公开工作等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委员工作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奖先罚后;凡在上级检查评比工作中,处于后进或被通报批评的,相关责任人和支部书记要向支部大会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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