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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芬镇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总结

按照《转发市纪委关于2016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台办发〔2016〕7号)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我镇扎实有序开展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教育主题

“学党章强党性、讲规矩守纪律”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要求,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教育内容

教育对象是全镇党员干部,紧扣以下三个方面内容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一)强化党性宗旨教育。

1.着眼于强化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以尊崇党章、维护党章为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为党工作、为民服务。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的文件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强化党规党纪教育。

1.把党的纪律规矩作为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不断规范从政行为。

2.突出政治纪律教育,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守纪律讲规矩体现在平日的一言一行上。

(三)强化优良作风教育。

1.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醒认识、坚决摒弃不良风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2.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美德,从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中汲取养分,引导党员干部严以修身、廉洁齐家,管好自己的同时,管住身边的人。

三、教育形式

以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正面典型教育、注重廉洁文化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切入点,不断深化教育效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开展以下几方面活动:

(一)着眼强化教育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6)》,发动党员干部关注“台山清风”微信公众号。

(二)着眼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6月28日,我镇邀请市委党校的老师授课,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章  做合格党员”,老师分别从学习党章的现实意义、新修订的党章内容、学党章  做合格党员三个方面给我们讲解,此次的培训理论性较强,就做好新时期基层工作而言,具有指导意义。

(三)着眼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镇党委组织党员干部网上参加我省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

1.精心组织。我镇根据通知要求,提早安排、广泛宣传,确保考试精神贯彻落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镇直机关各办(局),做到应考尽考。

2.落到实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镇政府各办(局)负责人带头参加考试,并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参加考试,力求使参考党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3.及时跟进。村(社区)党组织、镇直机关各办(局)及时跟进了解考试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本地、本单位考试参考率和满分率。  

4.分析总结。考试结束后,村(社区)党支部、镇政府各办(局)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进,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四)着眼营造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谋事创业氛围,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唤醒党员意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争做合格党员。

2.对照六大纪律和其他禁止性条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划出党员领导干部行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常态监管,加强对我镇中层以上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

3.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八小时以外”言行承诺书》, 8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微电影,微电影在党员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大家表示,要以此为新起点,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五)着眼党员干部自我约束,保持先进性,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必须规范佩戴党员徽章。

1.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旨在时刻要求全镇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当先锋、甘奉献,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2.窗口部门和执法一线工作人员佩戴上党徽,亮出的是责任感和使命感,他们自我砥砺,更加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履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六)根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市委保密委员会《转发关于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的通知》(台密〔2016〕1号)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掌握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新出台的保密法规规章,模范遵守保密法纪,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活动主题,协助镇党委按照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保密法纪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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