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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5-11-02 05:25:51 |
2014年,《台山市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实施方案》出炉。方案规定,从2014年12月3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第一阶段的限行措施;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方案。按计划,8月1日至9月30日,是限行试行期,违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批评教育,不罚款不扣分。后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方案正式实施日期从10月1日延至11月1日。
从11月1日起,每天的8:00-20:00,台城整个建成区28.6平方公里,限行黄标车和全天候禁行无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罚款200元,扣3分。
截至目前,全市已经超过32000辆机动车申领环保标志。值得留意的是,从11月1日起,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环保窗口不再受理环保标志申领业务。申领环保标志点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理点统一安排在市环保局一楼。同时,松山和旗山汽车检测站继续受理环保标志申领业务。(通讯员:陈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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