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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6-07-26 09:37:16
关于冲蒌镇7月23日团结路火灾情况的通报

镇机关各办(局)、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20167232145分,台山市冲蒌镇团结路7号、9号发生火灾,附近住户发现并于2150分拨打119报警。接报后市消防队、镇政府、派出所、居委会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救援,为防止火势蔓延造成伤亡,救援人员先后疏散附近住户及周边群众,同时通知供电所对周边区域采取断电措施。消防部门调派2辆消防车到场扑救,2250分明火被扑灭。此次发生火灾房屋为单层青砖瓦顶房,过火面积约135平方米,火灾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此次火灾,为我镇的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吸取教训,坚决遏制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夏季天气炎热,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空调、冰箱、电风扇等用电设备的用电量大增,电器线路负荷加大,老旧线路火灾隐患不容忽视,易燃易爆危险品、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古旧建筑、柴草堆垛等更易引起火灾事故。各相关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分析研判管辖范围内夏季火灾规律特点,把握薄弱环节和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措施,坚决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二要迅速开展针对性排查检查。派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村(居)委会要组织力量对辖区老旧居民楼、出租屋、敬老楼、“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逐一开展排查检查,集中整治电器安全问题、楼道内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问题、楼梯、走道堆放杂物问题、居民区大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问题等。

三要提高火灾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能力。派出所有针对性开展练兵活动,强化体能、技能训练、车辆装备性能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派出所和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居民楼以及出租房、“三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区域的熟悉演练,摸清重点部位、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周边道路水源情况,制(修)订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预案,一旦接到火灾报警,快速到场、有效处置,坚决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村(居)委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购买消防摩托车,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提示工作。派出所指导有需要的企业、村(居)委会、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单位开展消防演练、疏散、宣传等活动,让“两畅一会”落实到位。各驻村联络组、各村(居)委会下乡入户,发放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印制的《居家消防安全手册》,宣传防火常识,提高公众火灾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冲蒌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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