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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3-05-09 08:26:0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台山市精诚达电路有限公司年产量软性电路板70万平方米(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进行公告,公示期限为2013年5月8日~5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台山市精诚达电路有限公司年产量软性电路板70万平方米(一期)
项目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
项目概要:台山市源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山市源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线路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4月取得广东省环保厅的批复。该项目占地180亩,年产印刷线路板约70万m2,包括双层印刷线路板28万m2、多层印刷线路板35万m2和柔性印刷线路板7万m2。
2008年,台山市源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台山市精诚达有限公司,2010年开始了建设。到2012年底,台山市精诚达有限公司已经建成了一期工程,包括年产柔性线路板约18万m2的生产线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排污专管、办公室等。
由于一期工程的产品与原环评相比发生了变化,故需进行后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铜、总镍和氰化物;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等;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部分送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制备纯水,剩余部分利用专管于莲花排水口处排入海尾河。污水处理站尾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可能对地表水环境带来影响,而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粉尘、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其声源组合级约达80-90dB(A)。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废电路板、废铜板边角料、废钻嘴、锣刀、废半固化片、报废底片、菲林渣、蚀刻废液、含镍废液、含钯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钻孔工序收集粉尘、废化学品包装桶、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风险为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泄露、废水及废气的事故排放等。
3、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将在工艺流程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部分送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制备纯水,剩余部分利用专管于莲花排水口处排入海尾河,污水处理站尾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严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酸碱废气经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噪声采取隔声、吸声、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固体废物送往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建成后,危险品仓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建设一座3600m3的废水事故池(可容纳3天的废水量和1次消防废水量),有效避免废水事故排放对海尾河的不良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置监控装置、重要设备一用一备的措施,有效避免废气事故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措施,项目开发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部分送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制备纯水,剩余部分利用专管于莲花排水口处排入海尾河。
正常排放情况下,外排废水对海尾河水环境影响较小,所有污染物叠加本底值后均未出现超标。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时,对海尾河影响较小;而事故排放时将对海尾河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需严格加强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的管理,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定的回用率,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
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不会造成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不会对区内地下水质带来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模型预测表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时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因此报告认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在采取合理的消音、隔音措施后,本项目噪声源经衰减后到达各场界的昼夜噪声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风险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因素主要是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废气和废水的泄露,落实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按环评的措施应对,不会造成明显危害。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①建设单位名称:台山市精诚达电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佘先生 联系电话:0750-5239888 e-mail:sheyuncai@jcdfpc.com
②中山大学
联系人:陈先生;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2456;传真:020-84112451;电子信箱:chenxiaowei2003@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5月8日~5月22日
台山市精诚达电路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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