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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冲蒌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10:29:26 |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拟招聘1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冲蒌镇户口或冲蒌籍贯;
(四)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化学、电气、机械、建筑、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等专业知识或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五)年龄一般在18-45周岁;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的人员,或在园区、镇(街、场)、村或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冲蒌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地址:冲蒌镇人民政府大院综合楼二楼206,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5234215)。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填写好的《台山市冲蒌镇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
三、录用方式
(一)报名截止日期起,一个月内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从中择优录取。
(二)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自费),合格并通过组织政审后正式录用,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通知体检后半个月内未交体检报告的不录用,依次替补人选。
(三)专职安全员经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采取劳动合同制用工方式,合同期限为3年,并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专职安全员在岗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者违反有关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或者经考核评议不合格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考核评议合格的优先续聘。
(四)待遇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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