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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冲蒌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9-15 20:38:33 |
关于印发《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调整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局)、村(居)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农村面貌和生态质量,努力实现干净整洁奔小康,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调整方案
深入推进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尽快提升农村面貌和生态质量,努力实现干净整洁奔小康。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统一标准,坚持政府组织,人大、纪委监督,奖惩并举的工作原则。
冲蒌镇16个村委会。
(一)“三清理”:清理村巷道及生产工具、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草杂物、积存垃圾,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碍物。
(二)“三拆除”:拆除危房、废弃猪牛栏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
(三)“三整治”:整治垃圾乱扔乱放,整治污水乱排乱倒,整治“三线”(电力线、电视线、通信线)乱搭乱接。
(四)网格员及保洁员环境整治履职工作情况。
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以工作实绩打分。考核工作采取每半月随机实地抽查的方式,按照《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四个等次: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80分至89分(含80分);
合格:70分至79分(含70分);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含70分);
考核名次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组长:戴志滔
副组长:郑培荣、容伟慧、姚乐贵、曾文锋、周乾、何刚勇。
成员:李超峰、李佳焓、黄英艺、余业扬。
考核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林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监督实施随机检查、考核和公开工作。
本考核采用“一固定一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一)考核库:考核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镇乡村振兴考核172条自然村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考核人员:镇组织1个考核组,组内共有3名检查员,检查人员固定,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各安排1人;镇纪检监察办公室、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轮流安排1名人员作为检查员。
(三)被检村随机确立。
1.确定被检村。检查组自行确定被检行政村路线及时间安排。确定当日被检行政村名单后,检查组各成员共同到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进行随机抽签,随机确定被检行政村下被检自然村。当日随机抽选的自然村必须当日检查完毕,不允许提前抽取被检自然村名单。
2.实地检查。当天抽签后,检查组3名组员需全部到岗,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深入备检村开展检查,各检查员分别依照检查评分细则逐一对被检村人居环境情况进行打分,对村庄整体面貌和扣分项拍照佐证。每次抽签后需当天完成检查任务,并在检查日当天向镇农办移交检查结果及佐证材料。
3.检查频次。每月检查2次(每半月一次)。
4.抽签地点:镇农办办公室。
5.检查监督。检查组抽签过程全程录像监督,适当安排镇纪委工作人员、镇人大代表监督和检查,并接收各村及广大村民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问题线索。
6.检查组人员如需调整,需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四)考核结果。
各抽取村现场检查打分平均成绩为各行政村半月考核成绩,每月两次考核分值取平均值为月度考核成绩,每月考核分值加权取平均为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公开。
每次检查结果集中在政府公告栏及工作群以红黑榜形式公开,月度及年度考核结果在镇全体会议及各村公示公开。
(一)设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红黑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每半月发布半月红黑榜一次,每月发布月红黑榜一次。各村要以红榜为荣,以进步为常,以黑榜为耻。
1.半月、月考红榜标准(满足其一列入):
(1)半月、月考核成绩分数排名全镇前六名,且考核成绩高于80分的行政村列入半月、月红榜。
(2)排名较上月提升最快的两个行政村(并列情况以分数高者优先)列入月度红榜。
2.黑榜标准(满足其一列入):
(1)每半月、月度考核成绩分数低于70分的行政村列入半月、月度黑榜。
(2)连续两月考核平均成绩排名全镇末三名(并列情况以两月分数低者优先),且当月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行政村列入月度黑榜。
(二)月考奖惩制度。
1.红榜激励
每月列入红榜的行政村奖励1000-3000元/村。
(1)月度考核第1名的村奖励人民币3000元,第2-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第4-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名额不足时按实际入榜从高往下奖励。奖金的40%计入本年度该村两委干部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奖金(按人数均分),60%作为村全体保洁员奖金。
(2)对于当月月度考核成绩较上月成绩提升最快两个村委会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金的40%计入本年度该村两委干部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奖金(按人数均分),60%作为村全体保洁员奖金。
年底统计奖金计入情况,随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奖金一并下发。
2.黑榜惩戒
对月度考核成绩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月排名后三位的村委会由镇纪委约谈村委会书记及网格员;对于连续两月抽查考核不合格的村委会,取消村级年度五星级考核资质,并限期在一周内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同时按照奖罚对等原则,对月考列入黑榜的行政村,预扣该村两委干部年度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奖金:
(1)第一个月列入黑榜的行政村,当月预扣村书记300元,其他两委干部预扣200元/人。
(2)连续第二个月列入黑榜的行政村,当月预扣村书记600元,其他两委干部预扣400元/人。
(3)连续第三个月及以上列入黑榜的行政村,当月预扣村书记1000元,其他两委干部预扣500元/人。
(4)未连续列入黑榜,间隔列入黑榜的行政村,按首次入榜当月罚金。
预扣奖金年底清算,统一划扣。
3.红黑榜对冲
年底对各村列入红黑榜情况进行统计对冲,各村列入红榜的次数可抵扣除黑榜入榜次数,如列入红榜1次,可抵扣1次黑榜记录,并取消因黑榜造成的预扣处罚,罚额由高向低依次取消。列入黑榜不影响红榜奖励,每月发出的红榜奖金不退回。
4.年度黑榜惩戒
全年连续列入黑榜3次或红黑榜对冲后列入黑榜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的村,取消该村年度村级组织星级化五星级评选资质。
每半月考核结果中,位于红榜以下后五名(含黑榜村)自然村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其中位于黑榜的自然村限期全面整改并进行二次复查打分,二次复查仍不及格的,当月直接列入月度黑榜。当次检查红榜以下后五名自然村数量不足五或存在并列大于五,以实际数量为准。
(1)每次位于红榜以下后五名(含黑榜村)自然村,要求在红黑榜发布之后5日内完成整改,经考核组复检后摘牌。
(2)每月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纪委、镇乡村振兴办集中约谈村领导班子,并要求在月红黑榜发布之后10日内完成整改,经考核组复检后摘牌。
(3)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村,将继续列入挂牌督办,超出时限按3分/天罚积分,在该行政村当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积分(每月200积分)中另行扣除。若行政村及所辖的部分自然村同时列入挂牌督办,则行政村及自然村挂牌扣分叠加计算,直到摘牌为止。
附件:1.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标准
2.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冲蒌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标准
附2
冲蒌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村委会:自然村:检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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