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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政府网 | 生成日期: | 2020-04-01 11:43:34 |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考虑气象、水文、水利等各方面因素,省防总决定,全省于3月31日进入2020年汛期。
3月以来,我省出现2次强降雨过程,平均累计降雨量119.4毫米,较历史同期(96.9毫米)偏多23%。
特别是26日-28日的强降雨、强对流过程,粤北、珠江三角洲和粤西部分市县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其中肇庆、韶关、清远和阳江出现了局地大暴雨。贺江、绥江上游及连江支流6个水文站出现超警洪水。
我市地处沿海,气候复杂多变,水利工程面广量多,既是水利大市,又是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多发地区,三防任务重。
根据今年疫情的情况,市三防指挥部改变传统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查看结合电话、微信查询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各镇(街)、村级防汛备汛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水利工程的运行工况和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渔港、应急避护场所等重点对象防汛防台风风险防控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
目前,我市镇级三防责任制实施方案已落实,形成防风防暴雨跟踪责任人对接台帐。接下来,我市将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加强会商研判,强化灾害应对协作联动,及时研判风险,针对性部署防御措施,继续定期对各镇(街)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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