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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1-18 15:38:46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川岛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川岛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川岛镇党委对巡察整改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认真对待,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这场整改“攻坚战”。集中整改期间,川岛镇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按时报送台账,积极与上级沟通等。
镇党委书记林荣均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统筹谋划、精心部署,严格按照巡察要求,认真指导巡察交办的每个问题,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截至2024年1月11日,巡察反馈的5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53个,未完成整改5个;新建制度6项,修订完善制度4项。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领导带头学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11日已下发《川岛镇关于全面推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二是每次党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后,党政班子成员至少2人谈体会;
三是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贯彻要求,党政班子成员积极学习落实;
四是每次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都有专人负责记录。
(2)针对“传达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0月20前向各村(社区)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材料;
二是2023年9月25日镇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三农”学习会议;
三是2023年8月17日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023年9月4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2023年9月25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整体工作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惠民政策宣传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广播微信群及时做好惠民宣传;
二是每次下乡期间对群众进行困难摸排;
三是2023年8月29日前茫洲村已完成75户安装,大洲已完成14户的安装。
(2)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28日组织农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项资金学习;
二是飞东村委会已安排对2012年至2013年50户农村卫生户厕改造专项资金进行发放,目前截留资金已发放到位;
三是10月23日农办对飞东村委会干部进行谈话。
(3)针对“禁毒示范创建镇未达标验收标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2月6日已召开全镇禁毒会议,明确禁毒创建责任,完善创建分工;2022年4月22日,印发《川岛镇禁毒示范创建工作方案(2022-2024)》通知;
二是综治办于2023年10月23日、24日分别对高笋村、飞东村、川西村及茅湾村村干部进行谈话,各成员单位及村(居)履行创建责任,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已完善禁毒创建台账,待上级检查。
(4)针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关于印发<川岛镇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川镇府〔2023〕8号);
二是在2023年6月20日召开党委会议部署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工作问题,督促镇级和村级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三是暑假期间不定期抽查酒店,商铺等。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决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发包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7日,已开展办公室内部业务培训,集体认真学习工程建设流程制度并落实项目管理措施;
二是已对责任相关人员批评整改,以后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
4.关于“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智慧旅游’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24日约谈台山港航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督促港航公司完善网络购票平台;
二是在“川岛行”微信小程序实现单独购票、自主选择班次等服务。
(2)针对“海陆交通接驳不畅”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已出台下川独湾码头客流高峰期疏导机制;
二是2023年9月15日已约谈省道S275项目负责人;
三是独湾码头-略尾已完成沥青铺设。
(3)针对“旅游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标准。2023年9月27至28日,镇政府督促川航公司、港航公司、飞沙滩旅游中心、王府洲旅游中心开展高质量旅游服务教育活动,让全体公司职工学习高质量旅游服务技能;
二是重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提高游客满意度。2023年9月1至10日,通过对游客的信息反馈进行自查,全面分析、及时地反映旅游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9月11至20日,有针对性地给予稳妥、合理的处置,9月21至28日,汇总游客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研究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情;
三是建立服务质量巡察制度,2023年9月27至28日,镇旅游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对山咀港、飞沙滩旅游中心和王府洲旅游中心进行联合巡察,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停车场收费、消费价格公示等进行暗访巡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关于“乡村振兴工作落实不到位,人居环境有待改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乡村振兴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8日组织农办工作人员加强乡村振兴培训,学习有关政策;
二是持续做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做好前期工作,确保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年末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总结。
(2)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和工作监督,做好村民卫生意识宣传,确保按照制度和要求落实保洁工作,杜绝垃圾杂物乱堆放等相关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安排专人到村进行实地督导,指导村委会利用专职保洁员、党员志愿者、村民志愿者,出动村干部、党员志愿者、专职保洁员把所有乱堆杂物全部清理完毕;
三是对川岛镇所有的农村公厕进行摸排,排查到甫草村委会元山村因开设用电账户困难导致公厕迟迟未能通电,2023年10月元山村听取镇政府的建议,已在公厕安装太阳能照明灯。
(3)针对“基础设施存短板”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5月17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与我镇开展农村客运通行条件联合勘察行动,对下川茅湾、川东等多条农村线路进行勘察,形成勘察报告,上报市政府审批,9月16日开通王府洲经川东、茅湾至略尾再到王府洲的公交路线;
二是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牛塘迳至大汪村道路硬底化工程已完成立项,已完成施工图审批,已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审核,已完成招标工作;台山市川岛镇水平村委会水洋村西闸村道路改建工程已完成施工图审批,已进场开工,年底前完工;
三是川岛镇水平村委会村道路灯建设实施方案已由镇农办提交至市乡村振兴局申请建设资金,已获批,由农办跟踪工程项目进展;
四是台山市川岛镇独湾码头至川东道路安全整治工程已完成项目估算,正在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债券。
6.关于“党建带团建质效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带团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7月6日,镇党委会议上听取了镇团委关于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青年工作,包括青年大学习、团支部活动开展、团员年度注册、团费收缴、县域共青团改革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二是结合市委组织部和共青团台山市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若干措施》,镇团委认真研究学习,并要求各基层团支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做好党建带团建相关工作。
(2)针对“‘三率’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经整改,川岛镇第18期青年大学习参学率达21.23%;
二是2023年9月5日,镇团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推动各级团支部完成团员年度注册工作及团费补缴工作。经整改,截至10月23日,川岛镇团员年度评议率100%完成,团员年度注册率达95.21%,团费收缴率达64.58%。
7.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缺失,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22日在港务4楼组织各村委会各部门进行法治政府专题学习;
二是制定了《2023年川岛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
三是计划于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述法测评。
(2)针对“综合执法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7月11日执法办人员在执法办进行“规范法律文书”学习;
二是2023年8月3日、4日在党校参加大讲堂大比武活动;
三是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已建立,并张贴在执法办墙上;
四是执法办专人把关审核询问笔录。
(3)针对“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川岛司法所所长专人负责,做好登记;
二是已补登记2023年9月以前的案件情况。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内控管理有漏洞,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财务支出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岛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开展财务支出业务学习;
二是13项小型工程资料已补齐;
三是日常加强对小型工程的审核,资料均齐才批准拨付。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岛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学习;
二是已更正入账,将音响设备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日常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核查,做到应记皆记。
(3)针对“账目处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8日在川岛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开展账务处理业务学习;
二是已更正入账,将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
三是日常加强对其他应付款的登记入账核查,做到应记皆记。
(4)针对“工会开支报账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28日召开工会巡察整改部署会议,对巡察整改问题清单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
二是10月13日组织工会系统干部、业务人员学习相关财务制度,规范化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完善工会收支管理制度,于2023年11月5日修改《台山市川岛镇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
2.关于“‘三资’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复或多领取补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综治办成员在综治办二楼会议室集体学习“双反”文件;
二是严格执行反走私防偷渡疫情防控补贴机制,其中“双反补贴”是支付到各条巡防线,请人巡防的,并不是干部的值班费用,不做清退;
三是综治办2023年9月4日对全镇各村双反补贴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
(2)针对“超范围列支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独湾和飞东关于违规购买的物品已退还,其它村超范围列支项目已从其他符合项目中支出;
二是2023年10月13日组织召开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议。
(3)针对“资产资源发包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8日组织农办工作人员加强资产资源发包业务学习;
二是三洲社区土地租赁问题:三洲社区与川航船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从2020年6月1日起至长期:已于2023年8月13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于2023年9月11日重新签订了合同,租赁期限为三年。略尾社区房屋租赁问题:于2021年1月略尾社区把新发大楼无偿给社区办公楼的承建商使用两年以抵偿工程款利息(已补签合同从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因省道S275工程未完工,该承建商用作省道S275工程指挥部办公。2023年6月10日经村民代表议事同意,继续租赁给承建商至工程完工,已签订合同(2023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满后通过三资平台进行交易;
三是农办人员已于11月上旬再次全面核查,无类似问题。
(4)针对“追缴被拖欠承包款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已收集拖欠承包款,建立清单;
二是督促村委会对欠款单位和个人发出书面通知追缴,已追回部分,余下部分继续跟进。
(5)针对“清产核资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农办人员于2023年11月上旬组织所有村委会学习清产核资等业务;
二是已督促大洲、家槟、沙堤、高笋、川西、独湾、茅湾、甫草、山咀、马山、飞东、联南村委会对固定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并更新完成;
三是农办人员已于2023年11月上旬再次全面核查,无类似问题。
(6)针对“团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8日组织农办工作人员加强团费收缴等业务学习;9月8日,镇团委召开团费收缴和团员年度注册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加强规范团费收支管理;
二是团费收缴不规范共两笔,已全部退回集体账户,其中:①联南村委会已于2023年9月28日全额退回集体账户;②甫草村委会已于2023年9月14日全额退回集体账户。
(7)针对“同一发票重复报账”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农办人员加强资产资源发包业务学习;
二是三洲、水平、茫洲共四笔,已全部退回集体账户,其中:①三洲1笔,已于2023年9月8日全额退回集体账户;②水平2笔,已于2023年9月21日全额退回集体账户;③茫洲1笔,已于2023年9月26日全额退回集体账户;
三是已加强对发票的审核,严格落实“三资”管理制度。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效率低,廉政风险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工程工期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13日召开台山市山咀码码头及防波堤扩建工程会议,约谈相关工程的责任人;2023年9月15日召开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独湾码头及防波堤改建工程召开工程例会,约谈相关工程的责任人;
二是及时对施工图进行更新;
三是每周对重点工程进行督导。
(2)针对“工程验收走过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8日在王府洲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工程管理制度;
二是已按原标准补装5个路灯,2023年9月10日由王府洲、下川综合办、台山市川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验收工作;
三是2023年9月10日王府洲游乐中心总经理对工程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认真落实好工程验收。
(3)针对“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0月11日组织农办工作人员开展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学习;
二是已制定集体工程项目申请表,对相关负责人加强监管;
三是2023年10月23日农办人员与马山、川东、甫草负责人进行谈话,进一步排查相关问题,暂未发现有先施工后审批、未施工已验收、先施工后签合同、工程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4.关于“对镇属企业监督缺位,问题隐患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缺失”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2日召开党务工作主题学习培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整理相关党务工作指导性文件及培训课件,供工作人员学习;
二是2023年10月20日党建办党务干事对飞沙滩中心党支部、王府洲游乐中心党支部9-10月“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抽查,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2)针对“有制度不执行”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王府洲2023年6月28日召开会议学习,飞沙滩2023年7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和审批制度,从2023年开始执行必须有接待公函才能接待开支;
三是已对飞沙滩、王府洲负责人进行调整。
(3)针对“企业领导班子重复领取值班补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值班补贴制度,当天值班人员有事务不能值班由其他人员代班的,由代班人员领取补贴;
二是2022年3月至1月中心领导出差又领取的夜班补贴已于2023年8月25日退回,并发放给代班人员;
三是已对飞沙滩负责人进行调整。
(4)针对“公务车辆到企业加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6月28日,王府洲游乐中心总经理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法律、财务知识培训,加强财务开支管理及审批制度、车辆使用规定和要求,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监督;2023年7月12日,飞沙滩旅游中心召开会议学习法律、财务知识,强调合规用车和加油要求,加强对外来车辆违规加油的监管;
二是建立健全单位用车制度,严格执行,坚决禁止非本单位或私人车辆到本单位加油报账。2023年9月份开始,飞沙滩停止公安交警车辆油费报销;2023年7月开始,王府洲停止公安交警车辆油费报销;
三是严把审批关,谁审批,谁负责;
四是已对飞沙滩、王府洲负责人进行调整。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镇纪委聚焦主业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对重点领域开展检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已督促镇规建办、农办联合开展重点领域检查。整改以来,镇规建办对码头、在建工程等多地开展检查,暂未发现异常。镇农办于2023年10月31日前往下川各村委会检查村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二是镇纪委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1月15日对我镇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检查。经查,我镇部分学校在校服采购上存在代收校服费情况,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镇纪委已对我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要求其严格落实相关采购制度及要求,所代收校服费需按规定全部转交供应商,不得计入学校收入另作他用;
三是镇纪委书记于2023年11月6日对规建办、党建办、党政办、财政所、农办和公服办负责人就本轮巡察整改的问题及突出廉政风险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廉洁纪律教育工作;
四是已督促镇规建办、农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镇规建办分别于9月7日和9月14日举办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会和工程建设流程制度及资料归档培训会;镇农办于9月28日和10月11日举办工作业务培训会议。
(2)针对“对镇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抓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镇纪委于2023年10月3日对王府洲游乐中心开展检查,暂无发现相关问题。同时要求王府洲游乐中心加强员工业务培训,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镇纪委督促镇财政所对镇属企业财务开展检查。镇财政所于2023年11月3日对陆岛公司财务状况开展检查;
三是镇纪委书记于2023年8月29日对王府洲游乐中心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并就本轮巡察整改开展督导工作;
四是镇纪委定期检查镇属企业的财务制度、接待制度建设,暂无发现相关问题;
五是镇纪委书记于2023年11月6日对飞沙滩旅游中心总经理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飞沙滩旅游中心加强员工业务培训,并对飞沙滩旅游中心相关资料开展检查。
2.关于“党组织引领作用弱化,基层治理软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阵地整改不力”问题。
整改结果:整改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情况:
一是高笋新党群服务中心目前已经选址,正在进行地类调整,已制定选址图效果方案;
二是镇党委书记带队赴高笋进行选址考察,2023年10月13日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讨;
三是目前,高笋村正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获批后,报送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用地转用。
(2)针对“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8月17日飞东村委会已将领取不当的部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总数70%以上发放到16户村民账户中,总数30%以下的收入到村集体账户中;
二是2023年10月23日农办人员到村委会小组对相关发放方式流程进行对应解释说明,保证发放流程正确透明。
3.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谈心谈话不严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2日召开党务工作主题学习培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整理相关党务工作指导性文件及培训课件,供工作人员学习;
三是2023年9月30日党建办党务干事对机关第一负责党务支委班子进行约谈。
(2)针对“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2日党务工作主题学习培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整理相关党务工作指导性文件及培训课件,供工作人员学习;
三是2023年10月20日抽查了川东、略尾、沙堤、甫草、山咀等村(社区)的9-10月“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内容,符合记录规范。
(3)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向山咀村党支部及王府洲游乐中心党支部了解相关情况,根据相关情况作出了情况说明;
二是2023年9月22日召开党务工作主题学习培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是2023年9月25日与涉事党员的“两委”支部书记及党员本人进行了谈心谈话;
四是2023年9月30日抽查了王府洲游乐中心党支部及山咀村党支部2023年发展党员资料情况,未发现类似情况。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重视,队伍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党委会学习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二是2023年9月5日提拔四级主任科员5名,四级主办1名;
三是2023年10月25日开展民主推荐测评会,测评四级主任科员8名;
四是现川岛镇共有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二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主任科员7名、四级主任科员18名、四级主办1名。
(2)针对“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党委会讨论程序,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党委会学习干部任免事项;
二是2023年10月27日镇组织开展内部《干部任用条例》及档案业务学习,规范了双签制度、干部任免事项规范流程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规范要求,并要求严格落实考察谈话记录,按规定开展集体面谈,及时整理归档相关纪实材料。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整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已跟市委组织部预约档案学习,具体时间待组织部通知,2023年10月27日镇组织开展内部档案业务学习;
二是现完成5名同志人事档案专审工作。
(4)针对“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经开展了全体职工健康体检,2023年9月15日在镇港务局四楼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
二是2023年10月13日党委会确定《川岛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及休(请、补)假制度》。
5.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共性问题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库存现金仍超限额”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农村财务制度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水平。于2023年4月11日印发了台川镇府〔2023〕51号《川岛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2023年9月28日对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并印发台川镇府〔2023〕110号《川岛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于2023年2月14日和8月17日分别组织了三资管理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严格要求限制现金库存金额,收取现金及时存入银行,11月前所有村(社区)已无超额库存现金现象;
二是2023年10月23日农办与高笋、茫洲负责人谈话,加强财务知识学习;
三是镇农办已对全镇所有村(社区)库存现金全面摸排,暂无发现问题。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任不严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9月22日党务工作主题学习培训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是整理相关党务工作指导性文件,及培训课件,供工作人员学习。
(3)针对“‘白条抵库’问题仍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已归还借款,并督促负责人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和财务监管;
二是2023年10月23日农办与川东负责人谈话,提升川东村干部对财务制度的重视,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清晰的认识到巡察是一次政治再“体检”,要始终坚持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力度,确保常治长效。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完成整改以及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不松懈、不麻痹,强化责任部门意识,持续跟进承包款追缴、清产核资、白条抵库、党群服务办公楼的整改,督促村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进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主题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川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7505381981;邮政地址: 台山市川岛镇山咀港川岛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529232;电子邮箱: tsscdzzf@jiangmen.gov.cn 。
中共台山市川岛镇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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