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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6-03-04 02:11:59
川岛镇居民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川岛镇居民免费乘车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让川岛居民共享改革开放和旅游发展成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免费对象、条件及免费乘车班线

(一)免费对象

本办法中免费的对象指:全体川岛镇户籍居民,包括上川岛、下川岛、茫洲岛和山咀、甫草两村委会的居民。

(二)免费条件

1.具有川岛镇户籍的川岛镇居民,自2016315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上、下川旅游专线车队班车。

2.本办法中的有效证件包括: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川岛镇政府统一制作的学生乘船优惠证、老年人免费乘船证和免费乘车证。

3.根据乘车免费对象的界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有效证明书后也予以免费。

1)遗失身份证,但持有川岛镇户口簿者;

2)具有川岛户籍,但还没有申领身份证者;

3)外地迁入川岛镇并取得川岛镇户籍的,但身份证住址不是本镇的。

上述情形者免费乘车时,须出具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书面证明(证明书上要有免冠彩色近照一张)。享受优惠的证明书在三个月内有效。过期不补办有效身份证的,不再给予优惠。

(三)免费班线

免费班线特定上、下川旅游专线车队日常运营线路,即上川三洲码头往返沙堤班线;下川独湾码头往返王府洲旅游区班线。其它线路不列入此免费范围。

三、办理免费乘车证办法

免费乘车证由川岛镇户籍居民自愿申请办理,所产生的工本费用由办理者自行承担。办理者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1寸彩色免冠近照及10元工本费送上、下川办事处,办事处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复印,出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与有关资料一齐送镇党政办,统一办理免费乘车证。免费乘车证有效期为三年。

四、操作方法

乘车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书,在两岛所设的居民上落点免费乘车。乘车时,要向验票人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书。若无有效证件或人证不符的,验票人可拒绝其免费乘车。

为保证秩序,上、下川旅游专线车队实行游客、居民分流乘车,班车定时定点开车。

五、其他

(一)车队验票处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认真做好验证工作,杜绝乘客冒领他人证件获取免费。

(二)车队工作人员要热情有礼、真诚服务,对使用无效证件或证明者,要耐心做好解释、劝告工作,并向其说明享受免费所需证件及有关条件。

(三)管理人员要维持好秩序,确保通行畅顺。对违规者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不听劝说且影响甚至危及公共秩序,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上、下川办事处要做好免费乘车证办理人员资料的核实工作,避免照片与人员不符的情况发生。

(五)享受免费的川岛镇居民要自觉遵守本办法,按规定办事。

六、处罚

(一)使用假证者,取消其免费乘车资格并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冒用他人证件或出借证件给他人使用者,取消其一年免费乘车资格。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川岛镇人民政府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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