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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3-12-01 15:57:43 |
各村(居)委会、各办(所、中心)及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川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川岛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川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川岛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荣均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林光耀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 组 长:朱海波 镇人大主席
黄建锋 镇党委副书记
陈志威 镇党委副书记
李仕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廖炎威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铮宇 镇党委委员
杨 华 镇党委委员
何伟乐 镇党委委员
雷锐锋 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徐小明 副镇长
黎广润 副镇长
王芳华 副镇长
林超庭 副镇长
陈基锐 副镇长
许锐洪 副镇长
成 员:梅坤儿、伍素娟、刘永锋、赵枣然、梁万才、曹裕国、黄立财、梁新建、邝新雁、陈杰华、赵健春、方女喜、谢景城、谢慧策、周伟集、刘瑞周、方景次、梁享环、郑少喜、陈础宏、罗锦珍、麦淑怡、赵秀玲、李锦安、魏乾彦、邓健林、李光雄、方文成、李杨尉、谭永恒、李晓慧、聂雄斌、颜运城、周海达、陈国信、苏 健、周史亮、林建兵、陈健全、罗红映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办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办公室、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镇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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