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川岛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川岛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6-12-01 07:25:28 |
2016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建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川岛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和市有关文件的标准要求,结合川岛实际,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加强政府依法行政为目的,努力为建设平安、和谐、富裕川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2016年3月,我镇调整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上、下川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各办所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党政办、人大办、维稳办、司法所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负责创建法治镇日常工作。镇党委、政府把创建法治镇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了党委统揽全局、人大实行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
我镇确立以创建法治镇先进单位为目标。为扎实地开展各项法治工作,我镇制定了《川岛镇创建法治镇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创建法治镇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加大了人、财、物的保障力度,做到组织领导、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工作制度“四到位、四落实”。另外,根据任务分解表把八大工作任务细化成32项具体工作目标,落实到15个办(局)和部门单位,结合年度考评,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管理,党委工作行之有效
我镇党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党委建立健全了《川岛镇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等共29项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向法律顾问、专家咨询,确保每项决策的合法性;认真执行上级的干部人事制度,副股以上干部推行干部竞争上岗,近年我镇已有多名公务员参与竞争上岗;同时积极完善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及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的党组织都设有党务公开专栏,接受群众监督。我镇紧紧围绕《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的标准要求,实行党委管党,从严治党,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平安川岛。镇党委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教育培训,有力促进依法执政工作开展。
三、坚持依法行政,镇政府工作规范有序
(一)行政服务中心向依法、便民、规范、高效型转变。
为给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我镇投入资金63万元,在上、下川分别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目前,中心共设立21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类、社会救助和民政服务类、计划生育服务类、党员服务和综合服务类5大类服务。同时,开展“三大任务”(开展公共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化解)、“四大服务”(直接办理、代办、约请办理、指导咨询)等公共服务工作。各服务窗口的职能职责分工明确,严格实行一门受理、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并及时回复。让基层群众真正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服务,简化办事手续,办事效率提高、群众肯定。
(二)广泛拓展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利用镇级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栏和19个村(居)公开栏推进“阳光党务”和“阳光政务”;在山咀本部、上、下川办事处、各村委会设立群众工作站,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认真收集群众的专项意见和建议。与维稳信访部门联合,将收集到的问题、意见等及时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第一时间向反映群众作答复。开通川岛镇政务网、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政务动态,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及时有效为群众提供信息和服务。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大力推进平安和谐法治川岛建设。
深化“平安川岛”创建,构建维稳、创平、综治、禁毒、反邪教“五位合一”的工作体系。结合“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实行领导包案制,及时依法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重点地方突出问题的整治,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2016年1月以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次,联合各部门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的排查11次,组织村级调解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2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案件13件,调处成功率100%。镇级信访受理案件13件,已调处化解13件,调处成功率为100%。
目前全镇“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率没有明显增加,各种民间纠纷和越级上访案件逐年减少。无恶性民事纠纷事件发生,没有出现因调解不及时导致民转刑的案件。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现象。在校学生连续十年违法犯罪保持零纪录。
(二)推进法律援助平台建设,践行执法为民。
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建立镇村二级法律服务平台,开展 “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活动,整各职能的实际优势,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司法服务,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平方”。如川岛镇下川川西村委会白沙村山体滑坡隐患点被列为江门市地质灾害治理倒逼项目。为妥善解决安全隐患问题,政府决定采用搬迁避让方案,另择新址建新居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村民迟迟未能与镇政府就购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最终,白沙村搬迁分房事件顺利解决,村民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和驻点干部们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我镇居民依法办事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目前,全镇部门单位、村委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蔚然成风,发挥了法制教育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五、强化法治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镇人大加大监督力度,严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并开展人大代表小组视察活动,积极对部门承办的议案建议监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镇政协委员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加大对重点议案督办力度,关注民生工程,为民服务。镇纪委对全镇各大、小的工程类项目监督招投标。在项目投放地及时公告项目的资金来源、额度、工期、承包人、监管人、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发动群众全过程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实施监管,使所有重大工程类项目从招投标到建设均依法进行。
六、落实法治惠民项目,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深化举措,法治发展惠及民生。
镇党委、政府为使法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把法治惠民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一是把下川白沙村整村搬迁工程列入法治惠民项目,制定搬迁方案,成立搬迁工作小组,深入村依法解释,依法办理补偿事宜。工程共投入1900万元,现已完成住宅楼建设,消除了困扰白沙村多年的安全隐患,已完成搬迁及补偿工作,为村民提供了良好的居住环境;二是把川岛居民免费乘船列入法治惠民项目,镇政府每年支出200多万元用于补贴川岛60周岁以上长者免费乘船以及全镇岛民乘车免费项目,让法治发展成果惠及民生。
(二)完善“七个一”亮点工程,夯实法治基础。
结合川岛特色,我镇精心打造“七个一”工程,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重点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法治文化广场、“三资”管理平台、公共服务中心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制度等。如我镇打造下川略尾文化广场为法治文化广场,投入100多万元完善广场公共设施。每季度更换治宣传栏的内容,聘请专门人员负责广场的日常事务。各种法治文化活动在此开展,如中小学普法大会、文化道德讲堂、禁毒宣传大会等,普法氛围十分浓厚。另外,镇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度会选择1-2个村委会为依法治村示范点,规范各种管理行为。各村(居)委会都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全面实行“四民主、两公开”活动。村帐镇管,农村“三资”发包都能到镇“三资”管理中心公投。近来来,全镇无发生因村(居)务不公开议事不民主而导致的越级上访事件。
七、加强公民学法用法,打造法治氛围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镇党委、政府领导学法用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学习、考核、考试、监督等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季度学法一次。主要领导自觉参加上级组织的学法专题讲座和考试,以此来带动其他干部学法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学一个法,考一个法。我镇根据上级普法部门每年组织镇干部、农村干部、教师等人员至少1次普通法和专业法的考试,并将考试情况登记入册,作为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聘任法制副校长制度,全镇共4所中小学校,都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到相关学校上法制课1-2次。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一方面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图片展览,光盘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组织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对象)到学校现身说法。三是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教育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
(三)抓好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结合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和农村“三资管理”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司法所联合人大、组织和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单位,到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生群体事件的村上法制课20次。印发相关资料2期,2000份,供村民学习。受教育人数达3000多人次。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了大量《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换届选举注意事项小册子、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居)委会,供农民群众学习,规范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管理,还举办二期培训班,辅导村干部学法,共有100多位村干部参加这次训,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依法组织村民自治的能力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四)抓好学法用法。
一是今年我镇普法办联合安全生产、旅游等部门分别于上川飞沙滩、下川王府洲两旅游区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外来工的法制教育训班,共500多人次参加,发放自编《外来工法制教育读本》900多本。二是开展法律咨询。2016年3月,司法所、计生局等部门单位在上川、下川圩镇中心设摊进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咨询活动。6.26禁毒日期间,镇禁毒办、司法所、上、下川边防派出所联合,分别在上川中学、三洲小学、下川中学、下川中心小学进行禁毒图片展览及上法制课,并在两岛群众集中地段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016年1月及6月在山咀港、上川飞沙滩、沙堤渔港、下川王府洲旅游区等地举办“外来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举办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管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发放法制学习资料1000多份。
(五)抓好法制宣传环境的建设。
创建法治镇以来,我镇加大了普法宣传经费投入,投资12.3万元,设10块法制专栏,实现每个村委会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全覆盖,在进山咀港公路灯柱、三洲、沙堤等地悬挂28个法治宣传广告牌,港区周围张贴20张固定法治标语,在下川略尾圩文化广场增设法治宣传专栏一个,法治广告牌3个,固定标语5张,营造法制氛围。每季度更换一次法治专栏内容。
在创建法治镇工作的有力推动下,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法律素质显著增强,重大矛盾有效化解,全镇社会法治环境得到整体优化。
一是有效化解川岛遗留的历史问题。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领导包案等制度,对土地征用、经济项目发包、历史债务等遗留问题依法分析,找准关键,积极化解,扫除了一批阻碍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是川岛镇下川川西村委会白沙村山体滑坡隐患点被列为江门市地质灾害治理倒逼项目。为妥善解决安全隐患问题,政府决定采用搬迁避让方案,另择新址建新居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村民迟迟未能与镇政府就购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镇政府制定、公布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成立川西村委会白沙村实施搬迁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川岛镇人民政府关于白沙新村房屋搬迁的指导意见》、《川岛镇人民政府关于制定白沙新村房屋分配方案的指导意见(第2号)》等等。村民在相关文件公布后,反映热烈,陆续在降低购房标准的申请文书中签名,并基本同意由村内自行制定新居房分配方案的提议。在市、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镇各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通过情、理、法的沟通,白沙村村民最终确认补偿方案以及采取家族自由组合和自行分配兼并的分配方式。最终,白沙村搬迁分房事件顺利解决,村民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我镇创建法治镇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群众整体法律意识仍不高,接受法制教育有抵触,农村普法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干部法律水平和法治思维有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死角,未形成常态化管理等。
今后,我们将继续强化创建法治镇工作,着力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把依法治镇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真正使创建法治镇工作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川岛镇创建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