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8-11-08 07:36:12
【政策解读】致白沙镇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白沙镇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目前,台山市及我镇已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宣传发动工作,参加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a一档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更好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和养老需要,体现了社会公平,促进了社会和谐。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工作需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为了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情况,下面就居民朋友们关心的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相关情况如下:

(一)参保对象: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中职技校和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

    (二)个人缴费标准:2019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336/。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参保人个人免缴费,由政府资助参保。

(三)参保缴费办法:即日起至12底为集中缴费期,城乡居民参保要按缴费标准依时足额存入相应银行金融账户,以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医保一档费。

参保成功后可享受相应医疗待遇,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最高享受54万元医疗报销(详见宣传资料)。

 

二、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居民。

(二)缴费标准:2018城乡居保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档次

年缴费

标准(元)

120

240

360

480

960

1200

1800

2400

3600

 

(三)待遇调整:20181月起,我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48元。与制度实施时每人每月55元相比,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了93元,增幅为169%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仍将适当调整。

今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在火热进行中,仍未缴纳本年度保费的参保人请迅速到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存保费。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您的基本医疗保障和晚年的幸福生活,要靠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也要靠自己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为了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美好生活向往,请大家踊跃参保!

如果您需要详细了解,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电话:5811479咨询。

祝全镇广大城乡居民朋友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181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