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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0-02-04 11:14:34
白沙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公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白沙镇2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镇党委作了反馈,指出我镇村级党组织存在5个方面问题,共30个具体问题。镇党委对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建立台账、细化措施、狠抓整改。截至12月20日,对巡察组指出的30项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村级党组织书记及文书参加镇2019年“四议两公开”培训班,要求各村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讨论决策,进一步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的落实。经抽查,10月8日,冲泮村召开支委会议讨论路灯安装工程。督促江头村、朗北村等村级党组织在10月底前完成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的专题学习。经抽查,相关学习记录已详细记在会议记录簿。11月4日,三八圩党支部补选书记已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镇组织办进行报备。

  二是印发《白沙镇村(社区)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聘用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村(社区)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整改期间,督促岗美村将增设不合理的两名临聘人员辞退,并要求村的治保主任和公共服务平台专职人员实现“专岗专人,专人专责”,提升了岗美村战斗力。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白沙镇村(社区)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新印发《关于印发《白沙镇推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白沙镇实行“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到各村级党组织,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抽查,龚边村、朗溪村等村级党组织已重新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相关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在党组织会议记录簿上。10月24日,镇组织办到朗南村、塘洞村等村级党组织走访并抽查党员了解“两学一做”、“四个意识”等内容,绝大多数党员能回答上。

  四是举行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提升村级党组织党务工作的水平。指导各村级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江门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规定,严把发展党员关口,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2019年对全镇的入党申请人员及积极分子35人,联合计生、派出所部门进行审查,对查出入党申请人员有违反计生或违法问题(非刑事处罚)严格按照至少要经过五年的时间进行长期考察培养。督促村级党组织注重会议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并强化档案管理。11月22日,经镇组织办抽查,阳岭村党委、潮境村党委、冲云党总支的档案管理和会议记录已逐步规范。

  五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风正气正的浓厚氛围,组织村干部学习廉政党风教育读本,观看《忘却初心终沉沦》等警示教育片,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如11月15日,组织村干部到镇政府礼堂参加白沙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唤醒入党初心,激励担当作为。经抽查,白沙圩党组织能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如10月14日,组织社区党员收看《别让道路堵在最后一公里》。

  六是召开白沙镇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研判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推动意识形态宣传全覆盖。整改期间,各村级党组织按要求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并在党务政务宣传栏按要求张贴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宣传资料,宣传主流思想,传播正能量。

  七是镇纪委开展对2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党风廉政谈话,面对面明确要求、传导压力。

  二、针对“落实中央、省委、江门市委和台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以龚边坭楼村、潮境蟠龙村等精品示范村起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各村级党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秋冬战役,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整改期间,各村级党组织积极安排人员清理杂物垃圾,并与村民协商拆除危房及废弃猪栏。落实保洁员制度,每个村小组一名保洁员,目前我镇共有保洁员263名,每行政村设立一垃圾收集点,由镇进行清运。加强“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宣传,增强村民保洁意识。通过派发《致广大群众一封信》、设置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普及教育,整改期间,设置宣传展板860个,悬挂横幅123条,派发《致广大群众一封信》4000多份。印发《白沙镇乡村振兴“红黑榜”发布制度》,由镇政府八大办组成八个小组进行交叉督查,并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好整改工作,对推行乡村振兴工作不力的,由镇纪委约谈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驻村单位负责人。整改期间,我镇各村(社区)“三清三拆三整治”取得良好进展。

  二是根据潭江河流域“一河一策”方案以及河长制工作手册,镇村两级河长扎实做好巡河工作,对巡河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落实责任进行整改。2019年4月白沙镇镇区水质净化厂正式投入使用,2019年10月通过加强对水质净化厂运行人员培训及优化管理,提升污水处理效率,白沙圩河水发黑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加强保护河流水资源的宣传,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普及教育,设置宣传展板430个,悬挂横幅20条。根据河长制“五清”专项行动要求,针对主要污染问题,累计投入108.06万元,积极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清漂”方面,共清理河流长度8.68公里、河道垃圾120吨;“清淤”方面,共疏浚河流长度8.95公里;“清障”方面,共清理废弃船只两艘。

  三是采取民政、计生、社保、公安多方系统数据核查对比,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新申请对象、在册人员进行认真把关。加强入户走访及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扶贫对象以及低保家庭的变化。经调查核实,白沙圩一名精准扶贫户并未经相关医疗机构认定为精神残疾,现于白沙圩某理发店工作,具有劳动能力;阳岭村一名精准扶贫户,家庭成员实为3名,其中一人具有劳动能力,在村里务农为主,打散工为辅。以上两户家庭均符合条件列为精准扶贫对象户,暂未发现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的情况。经调查,三八圩一名低保户有1名出嫁女、朗溪村一名低保户有3名出嫁女,均没有如实申报,已取消其低保资格。镇纪委拟对三八圩及朗溪村关于低保审核不严、对低保政策把握不准确问题线索进行跟踪调查。

  四是2019年度,我镇通过动态管理共清退死亡或不符合精准条件的扶贫户11人,共撤销低保户75户。在村(居)委会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省、市两级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继续完善动态管理建档立卡的工作方案,做实做好精准识别,提高我镇的精准识别度。                                                            

  三、针对“履行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经核实,该笔资金为上级部门支持朗南村文娱活动室装饰工程。期间,朗南村在建设办公楼,办公楼建设工程的中标方为台山市大江建筑白沙分公司,时任村治保主任为分包方。由于当时村委会资金困难,财务人员业务知识也不扎实,就直接将原用于支持文娱室装饰工程的经费直接划到村治保主任个人账户,作为建设办公楼的工程款支付(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巡察反馈问题后,镇三资已责令该村干部成功把经费退回村委会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并督促村委会在年底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文娱活动室余下的工程。因村档案管理不善遗失当年承包办公楼工程的全套资料已找回。针对“两委”干部承揽村委会工程问题,镇制定并印发《白沙镇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工程项目的实施细则》下发到20个村级党组织,禁止村“两委”干部承揽本村工程,经查,2019年9月至今暂未发现有村“两委”干部承揽本村工程的问题。

  二是督促岗美村与原茶楼承包者解除合同,重新按程序进行招投标。

  三是开展现金大额支付、“白条单”开支等专项整治。我镇根据上级要求,已于2019年4月份开始对现金大额支付、“白条单”开支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到2019年7月已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整改期间,村委会现金大额支付全面控制在规定的2000元以下,库存现金控制在1000元以下。督促岗美村、朗南村完善相关发票手续。经查,12月16日岗美村已补开原“白条单”支办公大楼工程款的发票;12月19日,朗南村已补开原“白条单”支购买材料的发票。

  四是加强对村(居)委会财务的管理,规范报账流程及层级审批。经抽查,新三八村、里边村和朗北村近8个月的报账程序和手续合符规范。完善报账管理制度,尤其是落实工程项目开支报账工作,并聘请第三方台山市顺富财务管理公司对我镇村级财务进行审计监督。2019年该公司已对我镇朗溪、三八圩两个村(居)委会的账目进行审计,2021年将对我镇20个村(居)委会进行全面审计。

  五是经核查,龚边村委会东一、东二村在深茂铁路建设征地中因有共有土地被征收,当时经两村协商,共有土地征地款统一划拨到东一村集体账户,建设用地补偿款划拨到龚边村委会账户。经村民倡议,征地款用于建设两村的村容村貌,因当时村组以征地款分红形式支出,因此没有以工程投资项目办理业务。2015年12月签订合同价为1128486.28元。据龚边村委会反映,由于村容村貌建设未覆盖整村,在工程建设期间,部分村民提出要新增建设范围,东一村、东二村与施工单位协商后便开展新增工程部分建设,工程款有所增加。由于后期村级筹资困难,东一、东二村到镇农办申请“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持,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要求需办理招投标,因此东一村、东二村委托白沙镇小型建设项目(发)承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理招投标工作。在委托前,工程项目包括新增工程量部分已完成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实际工程量编制预算,市财政审核后才开展招投标。而东二村工程中标价、合同价均为784215.52元,亦以784215.52元的工程价办理验收、结算。针对部分村工程项目建设没有严格执行《台山市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规定,规避镇“三资”平台监管的问题,我镇加大对集体工程监管力度,紧跟工程进度开展监管,如一发现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及时叫停,整改期间至今暂未发现违规项目。对相关集体工程,依照程序上报“三资”平台,联合镇城建局,请有资质的造价单位进行预算,对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确定承包单位。整改期间,各村的工程承(发)包都严格按照《台山市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相关制度执行。

  六是9月27日举办白沙镇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三资管理中心全体人员、村(居)委会书记、报账员及村财会站全体人员等80多人学习《台山市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台山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剖析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书记及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是针对2016年9月,西村村支财会站人员、村小组组长以及老党员等人中秋慰问金,签领表由某村干部代签问题,经抽查,部分慰问对象称没有收到该笔款项。镇纪委拟对此问题线索进行跟踪调查。

  八是整改期间,镇纪委对镇三资管理中心全体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压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对村级财务问题严重、廉政风险突出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及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针对“基层治理乏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学习,选举工作中做到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整改期间,镇社事办、组织办及时对村级党组织开展指导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经核查,朗北村当时的村民代表40名中有14名女性代表;长江村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录入资料时把性别录错,当时村民代表名单56名代表中实际有19名女性代表,都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江头村原村民代表名单32名,有10名女性代表,妇女代表未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整改期间,江头村在镇社事办的指导下及时进行调整,并于12月19日补选了女性村民代表,现村民代表中女性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物色合适人选,将有责任心、有担当意识的同志安排上岗位,确保村务监督顺利开展。整改期间,新三八村、岗美村、邹村村等已整改完毕,村务监督人员不再兼任村小组财务账的会计或出纳(财务站成员)。积极做外出务工的年轻党员发动工作,争取让有责任心、有担当意识的党员走上村长岗位,将符合条件的村长发展为党员,提升村民小组长中的党员比例,确保村内事务顺利开展。针对长江村第七届监督委员会委员当选年龄是54岁、65岁、70岁、61岁、55岁的问题,由于《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并未对监督委员会委员的任职年龄进行硬性规定,且以上同志身体健康,从2004年起已在村从事财务工作,对村财务工作熟悉,在群众中威望高,具有正常的履职能力,但年龄确实偏大,镇村也在物识合适人选,下一步将做好人员的调整工作,保证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工作开展有力。

  三是镇纪委对存在基层治理乏力问题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强化压传导,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                                                              

  五、针对“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开展村级巡察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经核实,除发放2018年6月份计生层级动态奖、镇人大代表会议补贴属于合理补贴,其余事项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期间,村级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清退。

  二是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及村财会站人员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学习,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三是镇组织办不定期开展村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经抽查,岗美村、江头村、冲泮村和西村村等支部都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做好记录。

  四是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组织镇班子成员、各办(局、所、中心)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关于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及江门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党员干部尽职尽责,勇于担责。

  五是镇纪委对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上存在形式主义的岗美村、江头村、冲泮村、西村村的党组织书记以及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西村村、龚边村、潮境村的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以此警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811966 ;邮政地址:台山市白沙镇东兴新街18号,邮政编码: 529257 ;电子邮箱:bszdzb@126.com 。

  

中共白沙镇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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