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04-11 09:13:29 |
因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城管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城镇管理监督能力;
(二)年龄18-45周岁(含);
(三)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白沙镇户籍;
(五)退伍军人优先(学历可放宽到初中)。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个人履历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以电子文档格式或照片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初审(邮箱:ts5811247@126.com)。也可到白沙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登记。(联系电话:5811312)
2、面试时间安排:通过初审的人员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要求:通过面试的人员收到通知后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生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台山市白沙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体检
审核合格后,进行招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三)聘用期限
体检通过后,聘用人员与白沙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1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招聘单位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临聘人员执行(不含社保);
(2)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面议(含社保及相关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接受相关处罚之日起未满5年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