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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山政府网 | 生成日期: | 2018-10-08 06:44:22 |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江门市委、台山市委、台山市纪委加强基层正风反腐的决策部署,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结合《台山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台山市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决策部署及省、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风、惩腐、肃贪不放松,通过3 年不懈努力,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化标本兼治,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二、惩治任务和分工
(一)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涉黑涉恶;扶贫项目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严惩失职渎职行为,坚决纠正在脱贫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盲目决策、注重包装和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委、农办(扶贫办)、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财政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二)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严肃处理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对涉及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单位的举报,依纪依法慎重处理,防止黑恶势力以此干扰办案、打击报复。〔纪委、党政办、组织组、综治办、农办、农综、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财政所、经促局、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三)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继续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大办婚丧喜庆等增量较多的问题,严防反弹回潮。坚决查处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购买烟酒等;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公款旅游或借机绕道参观游览,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接受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在内部食堂违规吃喝,套取项目资金等专项工作经费支付吃喝送礼费用,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问责。要坚决纠正文件会议和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服务群众“推拖绕”、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纪委、党政办、组织组、财政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四)惩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察,坚决查处贪污、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挥霍集体资金,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私分、抽逃、转移、隐匿和非法占有集体资产、资金和占用公物;规避镇 “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管理,违规出租、发包、出售、赠与集体资产资源;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借用集体款物逾期不还,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出现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导致集体“三资”台账底数不清、管理混乱、资产流失;未按规定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问题。〔纪委、农办(三资管理中心)、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财政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五)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以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为监督重点,坚决查处有法不执、有责不履;对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漠然视之,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不严格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负责任、脱离实际下指标、压任务;曲解或滥用“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单位在执行中的困难不帮助解决;为谋取不当利益滥用执法权力,选择执法、徇私枉法,行特权、耍威风,粗暴执法、伤民害民等问题。〔纪委、组织组、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农办、经促局、社综、司法所、派出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六)惩治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站式、一网式、一门式”公共服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要求;对管理或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结的事项;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坚决查处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或群众索取好处,以各种名目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纪委、党政办、组织组、农办、农综、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经促局、财政所、公共服务中心、司法所、国土所、派出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七)惩治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紧盯村(居)“两委”换届,监督落实各项换届纪律,坚决查处利用选举规则,组建“竞选联盟”、实行“以商控政”、操控基层选举;向有选举权的村民打招呼,请客送礼,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拉票贿选;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干扰、妨碍换届选举工作;在选举中煽动闹事、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通过信息造假,违规登记选民,伪造毁灭选票,违规投票计票等问题。〔纪委、组织组、卫计局(社事办)、综治办、派出所、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八)惩治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征地拆迁领域强征强拆、暗箱操作和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贪污私分、冒领骗取、截留挪用涉农补贴、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民生专项资金等问题。督促有关地区推进基层社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派出所所长“四长”小官大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纪委、组织组、农办、农综、卫计局(社事办)、城建局、国土所、派出所、中心小学、各村(居)委会按职责分工〕
三、实施步骤
自2018年7月份开始至2020年12月份止,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12月)。8月底前为部署启动阶段,镇纪委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内部会议、发文或外部公告等方式,广泛开展动员部署。9月起为全面推进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全镇统一安排,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及农村基层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突出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突出、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 (居)进行重点整治,不断增强正风反腐威慑力。
(三)深化标本兼治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缺补漏,对三年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成效进行汇总整理,压实责任、督促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加强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健全基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基层政治生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专项行动工作在镇委的领导下和上级纪委的指导下,由镇纪委统筹推进,党政办、农办、综治办、卫计局(社事办)、城建与环保局、经促局、财政所、组织组、社综、公共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职能部门共同协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本次行动工作放在兑现党对人民庄严承诺的高度来认识,作为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来落实,把本次行动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二)广泛宣传引导,依靠群众全民反腐。广泛公布受理举报投诉途径,发动群众的力量起底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配合宣传好市纪委网站等载体开设的“正风反腐基层在行动”专栏,由市纪委统一制作正风反腐投诉举报指引,通过镇村两级党组织、驻村干部和白沙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进行入户宣传、发放指引资料,并在村小组一级张贴长期公告,确保村村传达、户户知晓。
(三)强化督导监督,严格监督责任落实。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基层正风反腐各环节责任,对推进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部门和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提醒,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
(四)持续通报曝光,释放拒腐强烈信号。坚持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级纪委行动方案要求,镇纪委将以每年至少一次的频率,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基层正风反腐典型问题。并将内部通报发到村(居)委会一级,加强压力传导,切实加强警示,促进责任落实。结合我镇纪律教育月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基层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实行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台账管理。镇纪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本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查结案件情况四份台账,确保台账能客观反映我镇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结案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等重要指标数据。积极扩宽线索来源,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各办(局、所)、各村(居)委会发挥各自职能领域主体责任,对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汇总报送到镇纪委。镇各办(局、所)、各村(居)委会于9月15日前指派一名联络员报到镇纪委(见附件一),每季度的25日前,各联络员将《白沙镇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违纪违法线索报送表》(附件二)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报送到镇纪委(不可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马继能,联系电话:0750-581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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