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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16-11-29 03:22:08 浏览量: -
【转发】2016年台山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和江门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要以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和执法执业公信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综合能力,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发挥好维稳作用,转变为民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惠民实效,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一是积极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三官一师”进基层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机制要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学习、现场观摩等形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配合的能力水平;要组织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一次以上集中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基层常见法律问题的业务理论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学习,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执业操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宣传奖惩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和惩处。进一步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三官一师”进基层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促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出成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明确绩效考核,促使村(社区)法律顾问走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最前沿,走在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台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继续建设和完善市、镇(街、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三级实体平台网络,建立起一套“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上下联动、管理有序”的运行机制,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职能资源,健全便民服务机制,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加大窗口服务场所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改善中心窗口场地设施,真正做到交通便利、标准统一、设施完备、人性化服务,提升窗口服务形象。继续发挥司法行政人员、社会律师、法律志愿者和义工三支队伍力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公益法律服务。继续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加大服务保障民生力度,优化服务质量,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全面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建设,重点开展500人以上工厂、企业或工业园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迎接省检查验收。指导建立健全市医调委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公示和宣传等系列工作,完善市医调委队伍、基础和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镇(街)人民调解中心的作用,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

四是推进普法宣传再上新台阶。研究制定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工作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逐步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施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施行积极开展高标准的法治创建活动,力争全市50%以上镇(街)创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达到国家、省的要求(粤法治组〔2011〕11号--广东省民主法治村创建基本标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继续完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样板工程。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靠法,让法治精神落到基层、深入民众,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换届选举、禁毒、安全生产和“两建”等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好广播电台“以案说法”节目,并逐步建立案例库。

五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夯实法律援助基层服务网络,推动法律援助主动融入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深化援调对接,发挥“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作用,将“12348”专线转办案件计入法律援助案件。深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工作程度,推行便民预约服务。发挥“互联网+”优势,推行网上“12348法律诊所”工作模式,及时、详细解答法律咨询,并进行综合评估。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进村居、进看守所等“面对面”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定期开展法律业务培训交流,加强业务理论研讨,提升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六是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进医院、进校园工作。加强小微企业投融资法律服务,提高小微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维护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法这个目标,发挥好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公证服务范围,为辖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七是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度,防止越权执法、松散执法。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定期报告等各项监管制度,重点整治社区服刑人员长期请假外出和务工等现象。加强与共青团协作,实现社区矫正机构与共青团组织的青少年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发挥团组织在青少年工作道德感化、技能培养、家庭关系修复、复学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共同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工作。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化,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法律、心理、技能培训、社会工作等领域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应用,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库,基础信息完整率和准确率达100%。加强实施电子定位监控,有序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电子监控规模。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积极使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加大衔接力度,建立衔接网络机制,对重点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必接必送。

三、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法网的建设,不断完善政法三四级网,及时将新增的业务办公地点纳入政法网建设计划,加快现有政法网信息点的建设推进工作,做好政法网的测试和调试工作。正式接驳江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形成视频会议常态化管理。按照省司法厅和江门市司法局的部署,逐步将重要业务系统从目前的政务外网迁移到政法网,政法网正式开通后将首先启用办公共享平台。不断完善政法网局域网建设,实现政法网和政务外网两套局域网并行运行。加大对业务股室和信息化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在律师特别是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完善律师基层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增强广大律师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不断扩大律师行业党组织覆盖面。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队伍培训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培训,突出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基层一线、业务骨干三支队伍。把提升教育培训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各类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完善干部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干部“健康档案”,并提高“健康档案”应用能力。开展“三就”服务,即收费就低不就高、办事就简不就繁、服务就近不就远。树立“有为有位、争先进位、勇拿第一”的思想,提升队伍工作效率。继续开展“五个十佳”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和立功创模活动,提升队伍正能量。在队伍中积极倡导主动作为工作理念,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和干部进行问责。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做好干部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五是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制教育,严格纪律和行为规范,增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抓好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廉洁公正政法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把“廉洁、公正、高效”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当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使清正廉洁蔚然成风。(稿件来源:台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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