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信用台山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8-02-06 07:02 主题分类:
主题词:
解读《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员会按照“公益服务、公开透明、高效便捷、集中共享”的基本定位,对原《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外发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主要规范了四方面的内容:
  一是,立足公共服务基本定位,规范发布活动。要求发布媒介免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允许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免费查阅。
  二是,按照应公开必公开原则,扩大信息发布范围。信息公开范围由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扩大到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
  三是,适应“互联网 ”招标采购趋势,强化信息开放共享。所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全部交互汇集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并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丰富监管手段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中宏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