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信用台山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台山政府网 | |
生成日期: | 2019-06-17 01:06 | 主题分类: | |
主题词: |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提醒广大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报送进入倒计时。超过期限未报送,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市场主体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年报制度是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和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自身的法定义务,如果不报送,有两个手段进行处理。第一个是进行信用惩戒,也就是列入黑名单;第二个是财产惩戒,也就是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市场主体逾期不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各个部门都采纳使用,进行联合惩戒。比如政府的招标、土地出让、招拍挂等情况,会影响企业的参与度。同时整个社会都会使用黑名单的信息,比如银行的账号会受到限制,比如企业想开网店,网店平台会进行审查,如果列入异常名录会限制你。
记者了解到,自年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市场主体年报率逐年上升,2017年达到87.9%,超过江门地区年报率的平均水平。截至目前,我市需年报的市场主体共有38781户,已经报送28040户,占比72%。(通讯员:梁苑青 梁逸斌)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