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信用台山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守信承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9-21 16:09 主题分类:
主题词:
台山东原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诺单位:


政务微信截图_1611112608743.png

台山东原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编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诺书

台山东原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09-21申报    项目根据《江门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意见》(江府办〔2017〕×号)的试点要求,按照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模式组织节能审查,相关情况备案及承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类别: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

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项目总投资:     万元

注:若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直接在该部分填写立项文号即可。表述为:

按照      组织建设。

二、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山颐和温泉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结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项目节能相关直接负责人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工作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公司通信地址):

三、项目节能承诺

(一)承诺符合以下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

根据项目行业分类及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公开发布的对应基准承诺标准填写。

(二)承诺达到以下节能技术标准要求

根据项目行业分类及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公开发布的对应基准承诺标准填写。

四、实施、运营过程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标准,愿接受以下相关节能法律法规的处罚

根据项目行业分类及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公开发布的对应基准承诺标准填写。

五、实施、运营过程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标准,愿接受以下相关失信联合惩戒

实施、运营过程中如不符合上述条件和标准,我公司、以及上述“企业基本情况”中明确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项目节能相关直接负责人愿按照《江门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意见》(江府办〔2017〕×号)、《江门市投资审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江府〔2017〕×号)的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六、其它承诺

1、我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前,按照本承诺书“三、项目节能承诺”的约定,提交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

2、我公司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接受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投产。

3、我公司在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以及项目设计、设备选型采购等时,将督促相关人员(或参与项目的各类中介机构)落实承诺书的内容。

4、我公司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将积极配合管理部门,接受对项目节能相关内容的全过程督查,并按照监管提出的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我公司将在本承诺书生效后,在每月5日前,书面报告履信情况,重大情况将及时报告。

6、我公司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我公司特声明,我公司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提交的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台山东原致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项目直接负责主管人员:    (签字)

项目节能相关直接负责人:    (签字)

管理单位:(签章)

承诺时间:2020-09-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