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信用台山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黑榜失信曝光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8-09-19 02:09 主题分类:
主题词:
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曝光了4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最高欠款高达577.3万多元,让“老赖”无处躲藏。据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曝光的第三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欠款不还成“网红”

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如,于20125月向某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并多次用该卡透支消费、取款,但自20145月起,陈某如一直未能依约向银行还清该信用卡的交易款项。截至20161月,陈某如申领的上述信用卡已欠款23319.59元。

在向陈某如多次发出还款催告通知无效后,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台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6914日判定被告陈某如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某银行信用卡欠款本息及滞纳金、取现手续费、消费手续费合计23319.5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82元。但陈某如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后,向陈某如发出执行通知书,查控其银行账户财产。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法院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承办人亦多次联系敦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未果,台山市人民法院遂将其曝光于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名单曝光后两小时,陈某如致电执行员,表示要到法院还款。

目前,陈某如已到台山市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382元,另外2.3万多元的信用卡欠款,陈某如也正与银行进行利息确认,积极协商还款。

赖账570多万元上“黑榜”

失信被执行人蔡某,于20136月至10月期间,与申请执行人颜某达成共同出资收购、经营某石场的口头合作协议,并约定两人各出资现金1300万元,各占50%的股份,全部资金汇入蔡某的银行账户,由蔡某确保专款专用。201311月,颜某与该石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20141月,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对之前达成的口头合作协议进行书面确认。

与蔡某达成上述口头合作协议后,颜某从201310月开始向蔡某账户汇入投资款项。在颜某汇入部分投资款项后,蔡某向颜某表示自身资金不足,需向其借款500万元用于出资,颜某同意后共分2次将借款500万元汇入蔡某账户。蔡某收到款项后向颜某出具了两份《借条》,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但《借条》约定的借款期限到了之后,蔡某却分文未还,颜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蔡某偿还原告颜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77.3万多元。但蔡某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颜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台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蔡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不论数额多少,只要赖账都会上“黑榜”。今年以来,台山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通过曝光“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加强与公安的联动、开展集中拘留行动等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