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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政府网
生成日期: 2018-10-17 07:10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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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发布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近日,江门市环保局发布了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经过评定,纳入2017年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237家企业中:3家企业因已关闭、停产等原因,不参与评价。

    分别是:

    “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5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2.2%);

    “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27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11.5%);

    “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193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82.5%);

    “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9家(占参评企业数比例为3.8%)。

    其中,绿牌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红牌为最低。

 

绿牌企业

 

 

蓝牌企业

 

 

黄牌企业

 

 

红牌企业

 

 

 

 

据介绍,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环保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评价指标包括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共21个指标。我市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


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规定,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通过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如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的,其在银行的信贷将受到影响。


按照《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意见》,“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在完成相关整改后,可以申请环境信用修复。

 

来源:江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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