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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台府〔2019〕4号
  • 2019-02-25 07:25: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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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2019〕4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6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更新情况的通报》(粤国土资利用电〔2017〕12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此次基准地价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2016年8月14日颁布的《关于公布台山市2014年国有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台府办〔2016〕28号)和2017年8月18日颁布的《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的通知》(台府办〔2017〕30号)自本文实施之日起废止。(对土地权属为划拨性质的单元房屋业主,申请办理补缴地价时间延长到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起,按《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适用于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执行)。

 

  附件:1.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

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城区)

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乡镇)

3.台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价格计收方法(适用于台山市2018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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