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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台府办函〔2019〕16号
  • 2019-01-22 02:03: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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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办函〔2019〕16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台山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台山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推广使用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3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7〕116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18〕206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7月1日起,启动台山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各镇、各部门、各行业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台山市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领导小组。

组  长:马品高(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廖建强(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毕  超(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黄凯雷(市科工商务局总工程师)

李锡庭(市公安局副局长)

邹伟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冯剑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超雄(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焕辉(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余富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许坚石(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黄明东(市水务局副局长)

邝英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马锡运(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志本(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谭庚锐(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陈伟锋(市旅游局副局长)

廖暄麟(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副主任)

岑洪辉(台山公路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技术保障小组,技术保障小组成员由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科工商务等部门的技术骨干组成,负责提供各级控制成果和各单位数据成果的坐标转换技术支持工作,为全市顺利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作为提供技术保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备案。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准备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月)

1.实施台山市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测绘基准框架建设任务,包括选点埋石、平面控制网与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建立、测绘基准转换服务平台软件研发等,组织完成本市测绘基准框架建设的质量检查和整体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做好测绘基准转换服务平台软件、各级控制成果和各单位数据成果的坐标转换技术支持准备工作,拟定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技术方案,为各部门实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转换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市有关单位开展本单位存量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需求情况调查工作,并制定数据转换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有关单位)

(二)过渡期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

1.组织技术培训。为强化2000国家大地坐标数据成果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市直各单位业务骨干集中进行关于测绘基准转换服务平台软件应用和空间数据转换的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参与)

2.完成市基础测绘成果转换工作。根据广东省基础测绘成果转换时间进度安排,同步完成市级基础测绘成果数据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3.完成各类所需空间数据成果的转换工作。梳理各类测量控制点成果、各种比例尺测绘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和数据库,明确其原有平面坐标基准,完成存量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三)全面使用阶段(2020年1月1日起)

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在各类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四、工作要求

(一)市各单位负责本单位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推广使用工作,并将需转换数据的梳理情况及数据转换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30日前报台山市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空间数据的单位只需报送梳理情况,无需制定工作方案)。推广使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预算。

(二)各类空间数据成果的转换工作应由具备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三)质量控制要求

全市各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数据转换需求,确保待转换数据的质量、格式及相应坐标系统符合相关规范,并按照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的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充分做好数据资料准备、数据转换过程中精度把控以及转换后成果精度的检查评价等工作。

转换的基础测绘成果经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工作。非基础测绘类转换成果的检查和验收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为促进数据成果的应用与共享,未经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数据成果,不得提供使用。

(四)安全管理要求

1.涉及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文件应由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使用专用设备储存和处理,做好登记和备份。如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转换工作,应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2.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不能通过网络传递,不能随意复制测绘成果和文件,复制的测绘成果和文件要视同原件一样管理,用过后要及时清退。

3.用于存储和处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专用设备必须是不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专用计算机,并与其它可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实现物理隔离。

4.对测绘基准转换平台软件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由台山市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授权,各部门安排专项人员管理与使用。专项人员和专用设备报台山市推广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按照《地图管理条例》和《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景区地图、街区地图、公共交通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以及法律法规明确应予公开且不涉及国界、边界、历史疆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的地图不需要审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直各单位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先进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提高社会对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认识。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和指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推广使用工作,严格要求测绘资质单位在日常测绘生产工作中统一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七)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测绘成果汇交、测绘成果领用、数字台山共建共享等日常测绘管理工作中,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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