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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台山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8-08-20 08:20: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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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构〔201825

 

沿海各镇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谢少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亓光勇  副市长

  员:陈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伍捍世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春燕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东文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宜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容兆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旭晖  市水务局局长

黄永光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顺平  市法制局局长

吴兆国  市气象局局长

陈汉林  台山海事处处长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雷华胜  都斛镇政府镇长

戴志滔  赤溪镇政府镇长

许国觉  广海镇政府镇长

赵景超  海宴镇政府镇长

吴锦忠  汶村镇政府镇长

甄炳涛  深井镇政府镇长

陈钊华  北陡镇政府镇长

赵越甘  川岛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长:伍捍世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志本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江门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长:黄永光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    市委、市府办督查室主任

杨景业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黄永建  广东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大队长

  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相关镇、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长:陈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立慧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吴东明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员:市纪委监委、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处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究。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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