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构〔2018〕25号
沿海各镇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谢少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 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亓光勇 副市长
成 员:陈迺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伍捍世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春燕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东文 市财政局局长
朱啟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宜均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容兆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旭晖 市水务局局长
黄永光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顺平 市法制局局长
吴兆国 市气象局局长
陈汉林 台山海事处处长
李 峰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雷华胜 都斛镇政府镇长
戴志滔 赤溪镇政府镇长
许国觉 广海镇政府镇长
赵景超 海宴镇政府镇长
吴锦忠 汶村镇政府镇长
甄炳涛 深井镇政府镇长
陈钊华 北陡镇政府镇长
赵越甘 川岛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伍捍世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黄志本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组 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江门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與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组 长:黄永光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 峰 市委、市府办督查室主任
杨景业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黄永建 广东省渔政总队台山大队大队长
组 员: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相关镇、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组 长:陈迺章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立慧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吴东明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组 员:市纪委监委、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査处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究。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制定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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