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办函〔2018〕97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我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一、个人自学计划 | ||||
时间 | 学习内容 |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 |||
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
3月 | 广东省旅游条例 | |||
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 |||
5月 | 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 | |||
6月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9月 |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 |||
10月 | 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
12月 | 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 |||
二、专题讲座计划 | ||||
时间 | 内容 | 承办单位 | 交稿时间 |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市人民法院 | 3月20日前 | |
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4月15日前 |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 市人民检察院 | 5月20日前 | |
8月 | 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 | 市林业局 | 7月15日前 | |
9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8月20日前 |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市国土资源局 | 9月15日前 | |
1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市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 10月15日前 | |
备注 | 1.专题讲座的具体时间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2.承办单位需按交稿时间将专题讲座材料报给市普法办,并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讲,不得邀请专家或委托他人主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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