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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2018-02-11 03:54: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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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办〔2018〕6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台山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1日

 

 

台山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文化软实力,推动台山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打造文化强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按照《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江门市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台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1.公共文化设施日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市区建有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书画院、影剧院及石花文化广场等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城区全覆盖并免费对市民开放。市文化馆、图书馆建成一级馆,市博物馆建成三级馆,三馆建设均已达标。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市、镇(街,下同)、村三级文化网络。1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1个省特级文化站,17个省一级文化站,100%达到省一级标准文化站标准。全面建成达标文化室313家,农家书屋277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率达100%。拥有县级广播电视台1座,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均为100%。

2.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品牌活动影响力增强。

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城乡文化氛围全面提升。累计免费送戏下乡400多场,送书下乡60多场,送电影下乡17600多场,有效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全市年均举办大型或专题文化活动30多项。成功举办台山文化艺术节、春节国庆系列文化活动、“五一”职工文艺晚会、“善行侨乡”慈善文艺晚会、“我舞蹈我健康”百姓健康舞、“广东音乐”等文化品牌活动。各镇文化站结合传统节日组织举办“汶村金蚝美食旅游文化节”“海宴冬蓉美食节”“海侨东南亚风情舞”“赤溪擂糖糊大赛”“水步山口圩牛肉节”等特色民俗活动。“黄浩川文艺基金奖”“艺术节十二项文艺创作奖”“台山文艺著作奖”“梅贤添朱丽清文艺表演奖”等在促进艺术的繁荣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激励作用。

3.文艺创作硕果累累,艺术培训卓有成效。

文艺创作屡获佳绩,获得省级奖项十多项、市级奖项二十多项。现代诗《美少女》获得北京市写作协会“东方美”全国诗联书画大赛金奖;台山民歌舞《上川岛渔歌》获广东省渔歌精英赛暨全国渔歌邀请赛金奖;舞蹈《打龙船》获省群众文艺作品评奖舞蹈类一等奖;台山说唱《竹升睇女仔》获广东省曲艺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广东音乐《童年时光》《泥鳅》等获省级器乐大赛金、银奖;歌舞《南方的海》获省第九届广东珠三角咸水歌(渔歌)邀请赛表演金奖。坚持开展免费艺术培训,市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每年组织摄影、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培训班180余场次,培训学员近万人。

4.非遗保护成效显现,传承利用稳步推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效突出,“广东音乐(台山)”“台山浮石飘色”两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大江传统家具制作技艺”列入省级非遗名录,“广海打龙船”“台山跳禾楼”“冲蒌编织”等6个项目列入江门市级非遗名录,14个项目列入台山市级非遗名录。现有省级传承人3人。市文化馆获评为省级非遗传承基地。台城、斗山等4镇获评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立传承基地,组织重点项目的传承培训,举办非遗传承利用的宣传展示活动。

5.文物资源初步摸清,文物保护状况良好。

全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2处;中国传统村落1处,广东省传统村落3处。斗山镇浮石村入选为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和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完成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及成果转化工作,认定台山市登录不可移动文物564处。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对纳入普查范围的5300多件/套可移动文物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及登录工作。对海上丝绸之路史迹遗存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台山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方案》。大洲湾遗址、方济各沙勿略墓园、紫花岗摩崖石刻、广海卫城城墙等海丝史迹点的资料报送与系列考古工作进展顺利。举办江门(台山新会)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成果展。

6.文化产业初具规模,品牌产业不断涌现。

已逐步形成文化休闲旅游、文化产品辅助生产、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用品生产、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工艺美术品生产等结构逐步优化、门类较为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以红木家具、玉石为代表的文化企业发展迅速;以“海韵侨乡、悠游台山”为品牌的文化旅游业渐渐蓬勃发展。全市文化产业经营单位近1000家,从业人员近4万人,文化产业产值显著增加,形成了以古典家具业、印刷业为代表的品牌产业。

7.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成果丰硕亮点突出。

组织台山广东音乐团、台山市红伶粤剧有限公司等艺术团体前往港澳、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参加比赛、展演和艺术研讨。组织中学生艺术团到友好城市澳大利亚亚拉腊市进行文化交流。邀请香港、广州、加拿大等优秀曲艺音乐团体前来台山进行交流演出。举办“粤乐联欢交流研讨活动”“香港名家演奏会”等交流音乐会。与加拿大巴克维尔古镇联合举办《我是谁?飞越太平洋——广东巴克维尔建虹桥》巡回展。举办美国、广州、台山三地摄影作品交流活动。

(二)发展环境。

1.存在问题。

全市文化建设基础薄弱,设施陈旧,投入不足,农村文化建设还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规模较小,经营分散,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文化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文化创意和内容生产能力不足。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缺乏高层次、专业化、创意型文化领军人才。文化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不够,侨乡文化资源未能形成品牌效应,知名度不高。

2.发展机遇。

一是政策环境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江门市关于文化发展新的政策环境,将为我市“十三五”期间的文化发展提供指南,为不断提升我市的文化软实力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是全域文化发展机遇:江门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布局及港珠澳大桥和深中通道的建设,深茂铁路的加速推进,台开快速、中开高速等项目建设,将构建全域文化发展的交流平台,促进文化产品的内引外联,加速台山文化的繁荣发展,也为开展全域文化旅游,打造文化休闲城市,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十三五”期间,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广东继续深入实施粤港澳合作、“珠西战略”、陆海联动、加快珠三角核心区产业梯度转移步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来的机遇,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平台。区域内经济的发展会带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增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既要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需求,也要提高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2.坚持创新驱动。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为文化创作与创新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创新文化生产、传播、流通、消费方式,突出高技术、高附加值等特征,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含量,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提升文化服务业的比重,培育文化发展的新生长点。

3.坚持协调发展。突出侨乡文化特色和优势,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发展旅游休闲娱乐、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用品生产等主体产业,推进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建立以基本运转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的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快形成覆盖城乡、设施完善、适应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文化事业繁荣、文化生活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城乡、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侨乡文化、海洋文化、传统文化特色鲜明的文化名市。

——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得到深化,文化宏观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事业的制度建设得到较大发展。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更显活跃,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建成华侨文化广场、华侨文化博物馆及演艺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完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全面提升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设施建设,全市文化站100%高质量达到省一级站标准。全面建成达标的行政村(社区,下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争取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指标位居江门市相对较高水平。

——文艺精品创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传统优势,加强文艺精品创作;通过发现、挖掘、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打造文艺精品,提高全市艺术表演水平和文艺创作水平。

——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继续组织开展各类丰富多彩且具有侨乡特色的文化活动,结合传统节假日开展系列品牌文化活动,加大文化下乡力度,创新文化下乡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度。

——健全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基本完善,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健全,保护与利用成果更加突出。积极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立项,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遗产项目品牌,把台山建成特色鲜明的文化遗产保护区,全面完成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建立政府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资助和培训机制。

——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5%。基本建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产业政策趋于完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的具有台山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开放、有序、繁荣的现代文化市场。

——人才培育与引进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重点培养、引进和扶持一批高层次文化专业技术和文化产业领域人才,改善台山高级文化人才缺乏状况。

——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统筹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净化和规范文化市场。

三、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打造侨乡文化品牌。

1.打造台山侨乡城乡文化品牌。重视挖掘和利用以华侨建筑为代表、以银信为媒介的侨乡文化资源,留住城市记忆,织好华侨精神纽带,形成台山侨乡城乡文化品牌。建成华侨文化广场和博物馆,收集展示著名侨领、杰出侨胞的先进事迹,协助建好侨情资源库,办好相关活动。加强对台山侨圩等华侨特色建筑保护,活化利用历史街区和建筑。抓好历史示范街区升级,彰显侨乡文化特色。积极融合江门市“侨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将广东音乐(台山)、浮石飘色、广海打龙船、海侨东南亚风情舞、台山排球、大江传统家具、冲蒌编织等侨乡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利用。发掘和保护华侨文化资源,对广东侨批世界记忆遗产等侨文化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

2.推进“全域文化旅游”发展。加强历史名人故居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旧城改造工作,立足全域旅游文化产品的打造,积极开发文化与商业、休闲、游憩相结合的旅游产品。做好川岛“花碗坪”“方济各”“王府洲”等文化资源的宣传、开发、利用工作,挖掘景点的人文故事,突出“川岛海丝”重要驿站的深层文化价值。挖掘华侨文化和海丝文化资源,与港澳共建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示范区,争创广东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集文化、旅游、民俗、遗址、农业“五位一体”联动发展的旅游文化城市目的地品牌,向“国际性海洋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迈进。

3.打造“特色小镇”主题文化品牌。重视斗山镇浮石村、浮月村等特色村镇文化资源挖掘与开发利用,加强品牌营销,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结合各乡镇保留完好的文化资源、积极推进“特色小镇”文化品牌推介和建设。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大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书画院、影剧院及石花文化广场等公益性文化场馆,完善场馆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成华侨文化中心、博物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演艺中心的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与配套设施完善的力度,建立以多功能活动厅、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培训教室、宣传橱窗、展览室、少儿老年人活动室、创作室、舞蹈室等功能场馆为主的镇级文化设施,积极配合省市综合文化馆(站)评估定级工作。

2.逐步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及行政村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免费开放。积极做好全国文化先进县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定级评估的复评工作,有计划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总分馆体系建设。按照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分布情况,以各镇保障为主,增加市财政支持,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大力开展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提高图书利用率与服务效能。重点加强对相对薄弱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文化资源。加强人员培训,增加免费开放项目,拓展免费开放范围,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3.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继续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数字农家书屋工程”。借助互联网、云技术以及现代通信技术等手段,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城乡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4.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继续举办具有地方特色且形式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扩大文化惠民活动的受惠范围,创新“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等文化惠民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文化产品供给内容。创新文化志愿服务模式,优化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发展壮大“文化义工”队伍。定期举办文化站特色文化活动,制定群众文化活动扶持办法和定期评议制度,把群众文化活动纳入政府扶持范围。

5.积极开展艺术培训辅导和提升文艺创作水平。继续提高“两报一刊”等群众文艺作品质量,推动文化艺术创作;通过发现、挖掘、培养各类文化艺术人才,打造文艺精品。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大力弘扬“广东音乐(台山)”“浮石飘色”“台山民歌”“台山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坚持组织开展免费艺术培训活动,组织摄影、舞蹈、音乐、美术、书法等培训班;组织专职文艺干部深入机关、企业、校园等基层进行声乐、舞蹈、广东音乐等艺术辅导和创作。建立城乡业余群众文化组织,不断保障与提高免费开放和创作舞蹈的规模和质量,促进群众积极参与;努力提高艺术表演水平和文艺创作水平,保持优秀文化传统,与时俱进,不断创造出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

6.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格局。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管理服务,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社会组织评估,督促社会组织提升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

1.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投入,加大维护与经费投入,推进全市文物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全力落实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重点做好申报点的文物保护升级工作及申遗点文化内涵研究、环境整治及展示等工作。以“海丝”史迹点申遗为契机,着力提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级别,积极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加强广海卫城城墙、大洲湾遗址、方济各沙勿略墓园和庙边学校旧址等省级文物保护,保护性开发历史文化资源。

坚持保护性活化利用,开拓文化遗产资源展示新领域。在做好保护的基础上,对文化遗产进行合理展示和利用,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逐渐融入到地方旅游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中。在保护性活化利用的前提下,进一步对文化遗产资源进行保护和整合,充分发挥浮月洋楼、翁家楼、庙边学校、广海卫城、方济各沙勿略墓园等宝贵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和华侨文化特色,优化其生态环境,将人文精神、海防文化、海洋文化以及华侨文化融为一体,提升旅游项目和地方文化发展综合品位。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产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优先开展对濒危项目的保存性保护。建立传承基地,组织传承人积极开展传徒授艺和培训,搭建民间艺术展演平台。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积极报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各种传播机构拍摄、制作相关的视听节目或音像制品,组织相关保护成果的出版。核定公布第二批台山市级非遗项目,做好台山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建档工作,积极做好江门市级、省级、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对广东音乐(台山)、台山浮石飘色等重点非遗项目的宣传推介。

(四)培育文化产业成为重要产业。

1.重点发展现有传统文化产业。重视文化品牌建设,吸引海外华侨投资,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传统文化产业。加大对红木家具、台山玉石、书画、艺术玻璃厂等传统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民间资本,促进相关人才的培养,做大做强传统印刷产业。

2.促进文化服务业转型升级。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体、企业运营的创新模式。高度整合现有资源,逐步构建集商业娱乐、文化生态、创作销售、美学教育、景观旅游、文化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业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深度开发地域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多角度打造地域特色文化旅游项目,深度开发台山地域特色旅游资源,通过文化拉动旅游消费。打造文化会展多功能平台,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宣传引导,培养兴趣,培育市场;完善文化产业配套服务体系。

3.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产业。构建结构相对合理、富有地方特色、科技含量较高、竞争力较强的新型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品牌特色战略和精品工程,以品牌赢取优良的产业效益。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六大文化服务业,重点培育新一代网络游戏、动漫游戏、数字电视、新型媒体终端等高增长性产业,大力推动影视基地建设,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文化与商业融合。

(五)促进广播电视新闻版权事业发展。

1.推动广播电视业转型升级。提高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的科技含量,推进广播电视业的改造升级,加快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发展高清电视项目,提升3D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适度多元发展,积极发展以微电影为载体的广播电视新媒体、新业务;大力推进广播影视融合媒体云建设,推动广播影视行业全面战略转型升级,推进宽带广电和有线无线融合一体化建设,全面增强广播影视融合媒体传输覆盖能力;加快以“村村通”工程为网络基础的智慧乡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2.推进广播电视台提质增效。坚持内容建设和技术平台双轮驱动,以自身改革和提质增效为抓手,切实推进广播电视台“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技术业务骨干力量,建好网络运营体系,推出有广泛影响力的节目栏目和网络平台。

3.打造版权兴业基地。以江门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版权产业,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制作和传播。鼓励大江镇伍氏兴隆明清家具有限公司、台山市越兴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台山玉石等文化企业进行作品创作和产业化经营,开拓以版权保护为重心的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加快数字化建设。普及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建立统一的有线数字运营新体系。建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全台数据资源的共享系统,继续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和“数字农家书屋工程”,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施“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鼓励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间的兼并联合,加入全国知名院线,实现院线经营品牌化。

5.健全发行渠道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大型图书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和服务方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主体多元、业态多样、布局合理、运作高效的图书流通网络体系。鼓励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优质资本投资发行业,积极发展现代出版物流通业,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发行网络,争取出现一批网络健全、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

(六)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

1.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整合优势文化资源,加大资产重组力度,充分发挥现有的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市级国有控股文化产业集团在壮大文化产业和繁荣文化市场方面的引导作用。

2.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文化领域行政审批与监管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探索建立新型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岗位,增强活力。完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

(七)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1.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执法机制,营造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

2.建立联动协作管理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整体联动,重点整治各种不利于文化健康发展的行业与企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维护文化市场秩序。

3.健全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完善文化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构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管理机制。落实《台山市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八)推动文化交流活动。

组织我市广东音乐、浮石飘色、台山曲艺、台山民歌等民间艺术品牌项目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内外各项文化交流展演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优秀艺术团体或旅外热心华侨艺术家前来我市讲学、研讨、辅导和展演,充分发挥恳亲大会在文化交流中的作用,促进文化交流进一步提升。

四、重要工作和项目

(一)海丝史迹点申遗与保护利用项目。

落实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采取多种宣传教育方式,提高申遗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深入开展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研究,强化申报工作的学术基础,完善申报文本和保护规划纲要,在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史迹列入“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首批遗产点的基础上,做好海丝申遗相关工作,做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报工作。依托海丝申遗与粤港澳大湾区建立的契机,配合旅游部门开发川岛旅游文化特色项目,在传统旅游项目基础上,着力宣传川岛海丝文化的重要价值,提升川岛旅游的文化情愫,把川岛的自然风景与遗产文化相结合,配合“全域旅游”发展,打造一批具有海丝文化特色的海岛旅游新项目,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二)华侨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加强对华侨文化博物馆工程项目的统筹协调力度,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调研,科学规划,高效顺利推进华侨文化博物馆工程项目建设。

(三)行政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引进多元化投资,全面开展行政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争取2018年前各行政村建成高标准的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开放,切实为基层群众服务。

(四)台山华侨与飞虎队多媒体数据库建设项目。

开展实施由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与我市合作共建的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地方资源建设项目——《台山华侨与“飞虎队”数据库》项目,组织相关单位收集整理该数据库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数据信息,开展资源采集、制作、整合、加工等工作,按规划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五)名人故居保护与华侨建筑宣传项目。

积极引进外资和社会资本,充分开发利用“汀江圩”“翁家楼”“斗山浮月洋楼”“台山县立中学”等近代华侨建筑,打造“台山洋楼”品牌,提升台山华侨建筑的知名度,形成有侨乡特色的旅游文化品牌。加强对全市华侨建筑的保护、修缮,通过各种现代媒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彰显台山深厚的侨乡文化底蕴。

(六)凌云古塔修缮项目。

开展凌云古塔维修工程。依据凌云古塔维修设计方案,完成相关立项、招标和组织实施维修工程。保障维修工程的资金投入,针对古塔存在的相关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高质高效地完成古塔的修缮工作。

(七)文化精品创作项目。

探索建立艺术创作合作机制,加强艺术品生产,培养新人新作,打造文化精品,推向文化市场。加强与周边地区艺术创作联动,培养艺术创作人才;组织相关艺术创作交流活动,对优秀作品进行交流展示。制定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

(八)图书馆综合升级项目。

加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管理与总分馆的建设,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以多样化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加强现有馆藏文献的研究与利用,提供优质常规阅读项目和特色阅读项目,促进全民阅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加盟“江门五邑联合图书馆”建设,打造一个统一运作、覆盖城乡、整体协调的图书馆服务网络。整合数字资源及其服务平台,加强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打造电子信息文献传播融媒体平台。优化图书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结构,打造符合战略需求的人才梯队。加强资金投入,购买文献达到年人均入存量0.03册,保障图书馆的平稳健康发展,为打造一级图书馆提供保障。

(九)博物馆整体水平提升。

实施博物馆大楼补强加固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按照国家三级博物馆要求,提高博物馆整体水平,进一步做好免费开放工作,探索建设数字化博物馆,推进文博信息资源网络共享工程。实施馆藏珍贵文物修复计划,重点修复古书画、华侨文物。实施博物馆教育功能提升工程,推动建立中小学生长期参观博物馆的长效机制,开展流动博物馆展览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促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开发文博创意产品,发挥侨乡优势,扩大台山文博事业对外影响力。

五、保障机制与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格局,加强地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协同联动。提高对发展文化事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完善台山市文化事业改革发展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评估定级工作,实行定期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二)落实政策保障机制。

落实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公益性文化项目在用地、工程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我市文化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税收、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经济补偿等方面的问题,为文化强市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紧密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做好重点海丝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资金落实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项目工程。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经费保障机制,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增强全市文化软实力。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文化资源交通条件改善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不断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新模式,积极打造产业发展大平台。

(四)培养、吸引、用好高层次文化人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加强对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和利用。加快制定文化人才教育培训和引进文化人才等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文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落实人才培养、利用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建立文化人才战略储备库,招揽和储备台山文化发展所需要的高级行政管理人才、专业高端技术人才和服务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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