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台山市四九坂潭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台府构〔2014〕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海宴华侨农场,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府〔2010〕4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4〕2号)和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4—2017)〉的函》(江建函〔2014〕192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大我市四九坂潭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我市四九坂潭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国韶 (副市长)
副组长:余睿敏(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彭建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 员:雷 克(市发展和改革局)、冯剑波(市财政局)、廖世豪(市国土资源局)、邝向荣(市环境保护局)、李红晖(市城乡规划局)、陈一捋(江门台山供电局)、黄振业(四九镇人民政府)、白新宇(市利成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台山市四九坂潭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彭建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伍朝斌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并报市编办备案。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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